第一届广东省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7-05-11 08:49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04-25 | 查看:759次

  日前,省文明委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第一届广东省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各界群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以及单位、团体都可直接向各地级以上市文明委、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据了解,2016年中央文明办开展了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我省李玉枝家庭、陈兆年家庭等13户文明家庭入选,这些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推动了全省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根据省文明委部署,本届活动将评选50户广东省文明家庭,并择优作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的候选家庭推荐参加中央评比。为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面,各地级以上市文明委,省文明办、省妇联等部门都将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各界群众以及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其中,省文明办从4月25日起到4月30日接受社会推荐,有关推荐活动指引和表格可在岭南文明网公告栏下载。

省文明办关于社会各界推荐第一届广东省文明家庭活动指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让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在全省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推选范围

  主要成员在广东居住、生活、工作或学习两年以上的家庭。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家,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真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治家、甘于奉献。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坚持绿色出行,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参与广东省文明家庭评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广东省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实施步骤

  1.推荐候选家庭。各界群众、单位、团体可根据省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实事求是推荐候选家庭。每人、每单位可推荐候选家庭2户。

  2.上报候选家庭材料。各界群众、单位、团体填报文明家庭申报表,其中个人推荐要求实名举荐并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单位、团体填报要求加盖公章。推荐文明家庭要每户附8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张全家福彩照,于4月30日前报省文明办,并报送材料及照片电子版(联系电话:020—87185241,传真:020—87185210,邮箱:gdswmb@126.com)。

  附件:广东省文明家庭申报表

  附件:广东省文明家庭申报表.docx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