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提拔激励值得推广

发布时间:2017-05-09 11:23 | 来源:中国网 2017-05-05 20:13:03 | 查看:1045次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对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养使用、奖励表彰、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和抚恤救助等5方面出台22条细则。《办法》明确提出,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提拔。(5月5日新华网)

  在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的当下,如何激励有能力,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积极参与到扶贫攻坚的进程中去,是各地政府“一把手”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而四川出台的《办法》,“不一样”的干部提拔激励方式,让人“茅塞顿开”,值得一试。

  在干部提拔使用方面,优先考虑有第一书记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办法》提出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晋升职级等“五个优先”;要坚持把第一书记岗位作为蹲苗历练干部的主战场,持续选派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和后备干部到村任职,今后新提拔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班子的,应优先考虑有第一书记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这无疑对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具有极大的鼓舞和激励效果,对加速精准扶贫、脱贫摘帽的步伐和进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干部表彰奖励方面,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实行定期表彰奖励,同时提高其在各类表彰中的名额比例。《办法》强调,要定期表彰奖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并提高他们在各类表彰中的名额比例;符合条件的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并鼓励其继续在脱贫攻坚一线岗位工作。《人民的名义》中多次提到,对想干事、能干事、能干好事的干部要善于“发现”并积极“重用”,这些优秀的干部是老百姓的“福气”更是党委政府的“骄傲”,四川迈出了“第一步”,并在进一步落实。

  在干部待遇保障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和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经济待遇。《办法》指出,对在艰苦边远地区、乡镇、高海拔乡镇等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的第一书记,派出单位需向其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乡镇临时岗位补贴;当派出单位与派驻地的津贴标准不一致时,派出单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补差。有了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进一步“关心”和“温暖”,在扶贫攻坚的道路上,能提升其在脱贫攻坚路上克服“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为取得精准扶贫的“全部”胜利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在干部人文关怀和抚恤救助方面,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要强化落实、免去后顾之忧。《办法》强调,在人文关怀方面,要严格落实休假制度,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的,应按规定足额发放未休假补助......对一线干部,还应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四必谈、四必访”。在抚恤救助方面,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者,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特别是针对村干部缺乏抚恤政策问题,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办法及标准,因公牺牲或病故的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给予优待照顾。

  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组织的“关怀”与“关爱”,在脱贫攻坚路上,必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信心,打赢这场脱贫攻坚的“硬仗”。

  四川在干部提拔、表彰待遇、人文关怀等方面,对脱贫攻坚一线优秀干部采取“与众不同”的做法和方式,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想干事、能干事、能干好事的一线干部免去“后顾之忧”,能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进程之中,为加速脱贫攻坚步伐开辟了一条广阔大道。四川“不一样”的干部提拔激励方式,值得推广!(文/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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