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赤脚法官”让正义之光照亮深山老林

发布时间:2017-05-06 22:0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6-08-30 | 查看:864次

  6月27日上午,在四川省营山县举行的基层党员干部代表座谈会上,“赤脚法官”何礼东作为该县政法系统的唯一代表,以《让正义之光照亮深山老林》为题作了交流发言。

  何礼东今年45岁,现任营山县人民法院老林人民法庭庭长,机关党委委员。2000年,何礼东通过考试进入营山法院,一直在老林法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庭长。16年来,他除了回院里开会和盖章外,吃住基本上都在庭里。2006年,爱人为支持他的事业,放弃收入不菲的自主办学工作,到老林镇当了个体户。八年前,他将儿子从县城转回老林读书。有人不解地问“大家都想方设法把小孩弄到城里上学,你却把娃儿从城里转回乡旮旯读书,到底图个啥?”他这样回答“我的家庭情况特殊,孩子在城里无人照顾。”

  何礼东在发言中动情地说:“去年,我听说父亲得了重病,因为法庭工作繁忙,我只在电话中叮嘱他好好养病,却没有亲自端茶递水,伺候父亲吃药。直到老人家去世,也没尽到作儿子的孝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过度的悲伤和自责,使我得了严重的胃病,一个月内瘦了20多斤。其实,我知道父亲是理解我的。对于子女,他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善良的人。如今,每当夜深人静,我喜欢站在法庭走廊上,默默凝望福源老家的方向,想起父亲慈祥的面庞。我一遍一遍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工作、公正办案,相信父亲在天上也会看得见。”

  从2011年任法官至今,何礼东办结案件1003起,调解撤诉率达71%,无一起案件上诉、上访。2012年,组织提拔他担任老林法庭庭长。他说:“职务的晋升,意味着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四年来,我带领书记员700多次上门送达、调查取证、就地办案,足迹遍布司法辖区的每个村社。在下乡办案过程中,有时路遇暴雨,只好提着鞋光脚赶路,群众发现后,笑称我为“赤脚法官”,这个称谓也就不经意留传开来。”

  在多年基层工作实践中,何礼东探索总结出了“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有恒心、评判曲直有公心”的“四心”工作法和家事案件“冷处理、慢节奏、巧疏导”的“三部曲调解法”,取得了较好效果。2014年1月,木垭镇发生了一起家庭纠纷,妻子患有心脏增大等严重疾病,丈夫不肯支付医疗费,妻子诉至老林法庭讨要说法,并邀请多家媒体记者现场监督。庭审中,何礼东坚持情理法并用,语重心长地告诫被告“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休庭后,又到原、被告家中耐心调解,直到下午四点过才吃午饭。最终,被告被他的诚意感动,表态愿意履行扶养义务,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华西都市报》、四川电视台记者对该案的庭审、调解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2014年年底,何礼东在办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过程中,先后17次上门做工作,促使原、被告服判息诉。央视《今日说法》节目以《百万赔偿款》为题,先后两次报道该起案例。

  身为法官,要取信于民,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一身正气,清正廉洁。这些年,社会上有的人一提起法官,总是说“吃了原告吃被告”,每当听到这种论调,何礼东就会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洁身自好,任何时候都要过得硬。

  作为土生土长的营山人,在老林镇呆的时间久了,熟人、朋友自然也就多了。有时候,一些当事人自己不出面,便托何礼东的朋友和熟人来说情,但一次次都被他婉言拒绝。有的亲戚朋友、同学见其不买面子,说他不通人情。对此,他总是一笑置之,并坚定地说“为了胸前的天平不染尘埃,为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我宁愿做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

  近年来,何礼东先后被评为最美营山人和南充市首届“最美法治人物”,3次受到省高院、省委政法委表彰奖励,2次荣记三等功。《人民法院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法制报》、《南充日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老林法庭和他本人的事迹。

  在发言即将结束时,何礼东郑重承诺“作为新时期的政法干警,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中,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孜孜以求;服务发展大局,我们责无旁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伸张正义,一往无前!”(唐海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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