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疗器械企业美敦力在华涉垄断被罚1.185亿元 办案人员曾被困6小时(2图)

发布时间:2016-12-25 22:29 | 来源:观察者 2016-12-07 17:51:32 | 查看:912次

  【观察者网 综合】医疗器械领域反垄断第一案,近日诞生。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12月7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美国知名医疗器械企业——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敦力”)的价格垄断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1.185亿元(人民币)。

  发改委网站称,美敦力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涉案产品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涉案产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另外,也不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和豁免条件,因此国家发改委依法责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处2015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计1.1852亿元。

  美敦力的价格垄断的行为,涉及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等产品。

  办案人员调查曾被困“美敦力”6小时

  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为美国美敦力公司(Medtronic) (MDT.N)的中国区子公司。总部设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是世界最大的医疗器械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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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网站称,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采用转售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与交易相对人实施价格垄断协议,其交易相对人主要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美敦力还采取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然而据央视网消息,经调查发现,美敦力在中国采用的纵向价格垄断的经销模式,却并没有在美国市场使用。

  发改委网站公告称,经调查,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

  据央视网报道,从2015年10月起,国家发改委就开始对美敦力的价格垄断行为展开外围调查,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今年4月执法人员对美敦力中国区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处长徐新宇在回忆突击检查过程时表示,“一开始突袭是不太顺利的,我们40多人被美敦力在它中国总部困了6个多小时,9点半进去到下午4点钟一直就是对抗,就是不太合作。后来我们就依据法律进入它的相关场所和营业场所进行调查,他的负责人就躲在办公室喝咖啡呢。”

  视网报道称,由于证据确凿,执法人员经过和美敦力管理层以及美国总部的十几次沟通,最终美敦力认识到了它的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并愿意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

  发改委网站称,在调查期间,美敦力主动制定了整改措施,全面取消转售价格限制,允许平台商直接向终端销售,不再限制经销商向跨区购买者进行销售,在具有市场力量的产品经销中取消排他销售限制,修订经销协议、招投标管理制度、经销商管理政策有关规定,加强员工反垄断培训,完善公司反垄断合规体系。

  发改委表示,发改委还将进行持续跟踪监管,督促美敦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加强医疗器械行业反垄断监管,制止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各种限制竞争措施,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有经销商,谁都不许降价

  美敦力这个名字,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都很陌生。但对于糖尿病患者,它意味着市占率颇高的胰岛素泵;对于心内科医生,它意味着动脉支架、人工心脏瓣膜等重要医疗器械。

  而这些的价格一旦被推高,就很有可能成为医疗费缴费单上难以承受之重。价格垄断是怎样形成的?反垄断剑指医疗器械,可期待的未来又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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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7日报道援引了一封美敦力公司内部邮件内容,在这封短短60字的公司内部邮件中写到,“现有一名I型糖尿病患者,在某市儿童医院住院,经主任推荐想购买一台712胰岛素泵,正在四处询价,希望各位同事保护价格。”分析指出,这些内容所叙述的正是美敦力内部相当常见的一个需求——保护价格。

  这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要求被询问的所有经销商,谁都不许降价。而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限制转售价格。而类似的邮件存在在美敦力的服务器中,又何止这一封。

  据央广网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处长吴东美证实,“我们从他的服务器中提取了特别多的邮件,他的服务器上大约有超过三万封的邮件,我们一共整理了105份相关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违法行为的邮件。”

  美敦力在中国依靠经销商网络销售产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经销商们可以开展竞争,以更低价格和更优服务取得自身与消费者的双赢。因为,每一次转手,美敦力都规定好了加价的数目或者比例。

  吴冬美透露,“直接告诉他的二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你应该卖多少钱,把价格表发给他们;另一种方法是通过固定毛利率,来间接限制价格,比如某一个产品它的毛利率是百分之五或者百分之十。有时候是限制最低价,有时候是直接固定,你必须卖这个价。都是《反垄断法》十四条明确禁止的。”

  美敦力对经销商供应医院进行严密设置

  为了让自己对价格的“统治”地位得到巩固,美敦力对各经销商的销售地域范围、销售对象等都进行了严密的设置。

  例如,在他的经销商网络中,大型的批发商通常被称为所谓的“平台商”,是不被允许向个人直接销售商品的,只能卖给稍小一些的经销商,每个经销商所面对的医院也早已被划定好,经销商们从根本上失去了竞争的意愿。

  吴冬美指出,“一个医院只有一家经销商。本来他设定一个价格,如果区域是不限定的,那可能经销商还想比如卖到更多地方去,还可能有一些竞争。既限定价格又限定区域,这样的话进一步强化了它的价格控制效果。经销商就好像他摆好的一个个牵线木偶。”

  除了在经销商架构设计上加强对价格的控制,一旦经销商擅自降价,相应的惩罚手段也多种多样。在国家发改委收集的证据当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份邮件。

  其中显示,2015年下半年,有某长江中下游省份的经销商对心脏血管类7种产品医疗器械降价,参加了公立医院招投标并且入围。但在美敦力要求下,经销商最终撤销了所有入围产品。而另一份邮件中,该公司管理层称,招标关乎全局,在价格管控上,绝对要杜绝任何低级错误发生,对故意乱投标的经销商必须中止其经销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处长徐新宇道出了内情,“扣减折扣啊、限定你的区域、把不好的区域给你……因为他是很强势的,所以一般就直接取消你的经销资格了。所以它列的这些大家都去遵守,经销商都不敢去什么动作。”

  公开报道显示,美敦力大中华区总裁李希烈曾表示,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医疗器械市场,深入中国市场是美敦力的战略。

  而数据显示,美敦力2013-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6.80亿元、41.55亿元、48.49亿元人民币,增长率远超欧美市场。虽然全产品线价格普遍处于同类中的较高水平,但业内领先的技术等,还是令这家医疗器械巨头迅速开拓中国市场。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表示,“我们应当说,如果通过公平的竞争,好的东西有一个好的价格,那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关键是你是不是依法经营,你的商业行为是不是合法的。在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创新、降低成本等,使得自己更有竞争力,当然我们是支持的。”

  近年来,医药领域反垄断动作颇多。年初,药品别嘌醇片的横向垄断被查处;年中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垄断协议案处罚结果公布;而如今医疗器械领域的反垄断首案也尘埃落定。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表示,医药领域关系百姓民生,因为垄断违法,市场制失效,价格不能充分竞争,增加的每一分成本最后都有可能转嫁给患者,因此未来这一领域的反垄断调查,还将持续加强。

  “对于医疗卫生领域的价格虚高、垄断、限制竞争这种行为举报也比较多,我们这次查处此案,是为了发挥警示作用,维持这些领域的市场秩序。”张汉东说。

  (观察者网综合国家发改委网站、央视网、央广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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