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6 19:22 | 来源:浙江日报 2016-11-22 00004版 | 查看:1090次
王玉宝
遏制伪慈善直播的恶劣行径,打掉其暴利链条,关键是发挥相关法律威力,不能仅停留在平台封号和道德谴责层面。
继网友“杰哥”伪慈善直播之后,又有几名网络主播被曝在凉山直播“为老人洗脚”,进行骗捐假赠。媒体发现,众多伪慈善直播团队已在凉山地区活跃数月。一些浸淫网络直播“江湖”的所谓“主播”,把凉山这块贫瘠之地当成了生财宝地,靠着这套“把戏”已经骗下数十万“家业”。贫困地区竟成了伪慈善的重灾区,实在荒唐。
不能不说,有些人真是会玩,而且心也是冷酷得可以,刚捐给贫困者的钱,怎么能当场拉下脸收回?当然,对那些“主播”或直播平台而言,伪慈善实是一种骗粉吸金方式的“升级”“创新”,而且颇具“浪漫主义色彩”,难怪他们乐此不疲。
然而,这种手法太不地道。试想,大凉山区的人们,已经受着物质贫困的煎熬了,你还要令其见识一番人类“高级别”的欺诈行为,让他们在大山深处也免不了复杂人心的侵袭,于心何忍?浮躁的现代社会,慈善是多么值得呵护的崇高纯洁领地,但你“灵机一动”,就拿来糟蹋一番、消费一番,商业底线在哪里?
若不是这些“主播”团队内部起了内讧,公众恐怕还不知道伪慈善直播疯狂到何种地步。多名伪慈善主播粉丝量在两个月内从数百人狂飙至60多万。一名“主播”大言不惭称“两个月赚了60多万”。这种吸金效应若不被强力打消,那些网络主播恐怕都要去贫困山区“潇洒走一回”,这对中国刚刚起步的互联网慈善将是灾难。
如何遏制这种疯狂势头?关键是施以重拳,让骗子把吃进去的吐出来,外加足够分量的惩戒。遗憾的是,事发一个多月了,时间亦已不短,平台看似震怒地封了那些“主播”的号,这实际对他们并非实质性惩戒。目前,那些招摇撞骗者怀揣骗来的数十万重金,依然逍遥法外。
惩治伪慈善,须法律发力。今年9月,《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依照这部法律,首先可对违法者施以行政处罚。《慈善法》规定,个人不可开展公开募捐,否则民政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募捐活动、退回捐款,还可以对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亦可采取这种处罚。鼓动粉丝以“打赏”方式进行捐款,然后虚假捐赠,伪慈善“主播”在这两方面都有违法嫌疑。
其次,伪慈善直播涉嫌刑事犯罪。《慈善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这些伪慈善主播们造假、造贫,谋取巨额不当利益,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而且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酌情从严惩处”。
伪慈善直播是个新现象。“互联网+慈善”也增加了界定其违法性质的难度。究竟如何让《慈善法》发挥威力,迫切需要通过司法实践进一步厘清法律界限。一方面,民政部门作为《慈善法》规定的监管部门,理应负起更多责任。另一方面,司法部门亦须有力介入。当地宣称,警方正在调查取证,若构成诈骗罪条件,将对涉事“主播”进行追责。期待调查部门恪尽职守,让结果早点面世,以呵护公众慈善热情,守卫“互联网+慈善”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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