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2 12:2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10-19 11:16 | 查看:3359次
中新网10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今日介绍“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时表示,通过这些案件,人民法院逐步确立了司法裁判的范围,既不对学术问题作出司法裁判,也要对以学术研究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程新文介绍,一段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侵害英雄人物、历史人物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特征是,侵权人往往以学术研究、商业营销活动等手段,以互联网媒体为主要工具,诋毁、侮辱、诽谤英雄人物,丑化英雄人物的形象,贬损英雄人物的名誉,削弱他们的精神价值,进而解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今天公布的以涉及‘狼牙山五壮士’和邱少云烈士名誉权侵权纠纷案等案例,就是此类案件的典型代表。”程新文介绍。
程新文介绍,这些案件,在表现形态上为侵害名誉权等纠纷,但其背后涉及的利益类型和利益主体相当复杂,稍有不慎,可能会导致利益失衡。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非常重视英雄人物个人权益保护和公民的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关系。
程新文介绍,总的原则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应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在不侵害他人权益和危害公共利益的范围内行使。
“通过这些案件,人民法院逐步确立了司法裁判的范围,既不对学术问题作出司法裁判,也要对以学术研究为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制裁。”程新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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