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03 21:59 | 来源:检察日报 2016年09月28日 第02版 | 查看:7936次
江苏如皋:推行“1+3”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
徐德高 龙平川 戴莉莉 章艾华
本报讯(记者徐德高 龙平川 通讯员戴莉莉 章艾华)近日,在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接待室内,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陈某从该院控申检察官手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后,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51岁的陈某系一名残疾人士,靠打零工维系一家四口的生活开销。女儿小梦(化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8月,因家人反对,小梦与交往一年的男友徐某分手了。8月11日,心有不甘的徐某冒用他人QQ约见小梦,希望小梦能回心转意。谁知见面后,小梦断然拒绝了复合的请求,一气之下,徐某用水果刀划伤小梦颈部。接着,又要挟小梦并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小梦因此受到严重惊吓,被诊断为精神出现问题。其母亲张某听说此事后,精神上也受到严重打击,出现中风,被送至医院治疗。
8月19日,这起涉嫌故意杀人和强奸一案提请如皋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后,该院为陈某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帮助其依法维权。考虑到陈某的家庭情况,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与“雉水检爱”专项救助程序,为陈某申请了2万元救助金。
据悉,今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不断丰富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内涵,将“经济救助与法律引导、心理疏导、善后安置同步推进”的“1+3”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贯彻始终,即在经济救助、法律引导的基础上,还对心理遭受严重创伤的被害人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修复式”心理疏导,对有偏执心理的上访者进行“开锁式”心理疏导,对因民事纠纷遭受伤害的被害人进行“劝慰式”心理疏导。
为消除被救助对象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长治久安的目的,该院对经济特困及具体问题涉及多家单位、一时难以解决的救助对象,还采取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建议、督促”的“五步法”,将一次性的救助与延续性的善后相衔接,形成不间断的爱心接力。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4名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打开心结,重拾生活信心。今年8月,在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该院检察官主动询问相关部门,帮助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落实了低保,将检察机关的法律关怀与检察人的人文关怀相融合,及时传递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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