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 制度笼子扎紧(3图)

发布时间:2016-09-11 23:02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7月06日 第08版 | 查看:782次

北京西长安街街道创立“红墙读书会”,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本报记者 徐 烨摄

从严治党利器 尹志烨作(人民图片)

最强执行力 程 硕作(新华社发)

中国共产党95岁生日来临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陈出新,并以让人瞩目的执行力不断发威。全面从严治党利器日渐齐全,一些新手段、新措施、新制度的运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层出不穷的新手段

  7月1日,河北石家庄的大街上,一些黑色的轿车上,车前车后都喷上了“公务用车”四个大字。无论开到哪里,都要接受着来自纪委和群众的双重监督。像这样的公务用车,在整个河北都是一样的标记方法。高档酒店等场所前,喷着这种字样的车早已绝迹。

  同样是这一天,在深圳地铁10号线莲花山站,一场中铁二局五公司联合深圳市地铁集团联合举办的“两学一做”活动正在开展,这已是中铁二局第12次联创共建的“两学一做”活动,1.2万余名党员参与其中。

  一南一北,看上去互不相关的案例,背后有着同样的线索。这条线索,就是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不断升级的举措。

  2012年12月4日,刚刚履新不久的本届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审议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拉开了一个序幕。

  自此之后,铁腕反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从严治党举措不断推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的相继出台,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

  以活动为例。2013年至2014年,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党深入开展;2015年,以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题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以派驻纪检组为例。2014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此后更是不断增多,到今年年初,实现了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可以说,这一系列的活动和制度,对于中国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通过这些实践,我们的政治生态发生了很多变化,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局面逐渐形成。而最新的《问责条例》,是最新的一大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这样认为。

  而在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看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中,有两类极为重要。一类是定纪律、定清单,尤其是负面清单,规定哪些事情党员绝对不能做;一类就是问责,“失职失责可能以前未必触犯纪律,但负面影响一点都不小,在重要岗位上该干的事没有干,会让党和人民承受更大损失”。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执行力也让人印象深刻。甚至一度,人们开始熟悉“每逢佳节有禁令”,一条条来自中央层面的禁令,管的是月饼、贺卡等看上去小得不能再小的方面。如今3年多过去,效果极为显著。

  “这些举措、制度执行得好是非常关键的,只要谁敢违反,就不断让他付出代价。”谢春涛认为,动真格,是让这些“利器”发威的关键所在。

  从严治党的决心使然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涉及到党的建设问题时,他对从严治党的强调一以贯之。早在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民就幸福安康”“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无需多言。这个刚刚度过95岁华诞的执政党,如今已经有了8800多万名党员。在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中,在成功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得出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要从严管党治党。

  一系列措施的不断发威,正是这种决心的体现。

  以反腐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打虎拍蝇”的速度与力度让世界瞩目,一系列副部级以上高官的落马,与大量群众身边的“小贪”落马,产生着同样重要的影响。而“猎狐行动”的节节胜利,则让我们在反腐败国际战场上取得成绩的同时,对腐败分子形成着有力的震慑。如今,我们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越来越近,零容忍态度的高压反腐,让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心越发的足。

  以巡视为例。7月初,中央第十轮巡视开始陆续进驻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社保基金会等单位,同时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4个省市进行“回头看”。

  之前的九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始终坚持动真格,不断扩大巡视的威慑性,并为完善巡视制度进行了探索。一系列新名词,如“专项巡视”“回头看”等从概念到现实再到为人们所熟悉,不过是几个月之间。如今,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指导下,巡视工作更是日渐完善。

  而每年都进行的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活动,也有着独特的价值。“这些活动一定要经常开展,要反复讲,不断促使大家对照榜样、衡量自身,其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谢春涛认为,这些活动事实上可以认为是党性教育的一种制度化,而不是很快就会过去的运动。

  从治标先行到制度发威

  一系列的词汇,在十八大后开始为人们所熟悉。它们或是新词,或是过去的概念焕发出了新的生机。比如,政治生态、两个责任、关键少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这些新的说法,记录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历程与重点。也记录着,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在一步步将从严治党的举措从治标向治本不断推进。

  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反腐败上决心很大,取得了很多的成果,但不能就此误以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反腐败,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政治生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就此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而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也让全面从严治党有了非常可靠的“利器”。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则越来越有效。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逐渐形成声势。据统计,3年多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至少55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9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1/3。

  2013年11月27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正式发布,这是党史上第一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其中明确了这样的目标——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在竹立家看来,全面从严治党至少包括了政治层面和法纪层面。在他看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都是政治层面的有效措施;而反腐败举措、问责条例的出台等,则属于法纪层面。

  党纪严于国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未来还是应当双管齐下,既要继续扎紧制度的笼子,也要继续从理想信念入手做好教育,让党员干部始终牢记群众是水、我们是鱼,始终对党和人民给的权力有敬畏感。”竹立家认为。本报记者 刘少华 制图:潘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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