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5 19:19 | 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2016-06-03 06版 | 查看:951次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在10省启动
本报记者 郄建荣
过去一年,我们居住的环境怎样?由环保部等国务院13个部门共同编制的《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今天发布。公报就大气、水、土等多个环境要素进行了全面披露。
据公报介绍,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近八成城市空气质量超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不仅空气“十差”城市中的9席在此区域,而且,京津冀地区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54次。
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此外,2015年,全国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涉及16.23亿亩耕地。
338市近八成空气质量超标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据公报介绍,监测结果显示,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其中,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
2015年,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地级城市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组成的74个城市的空气监测结果显示,衡水、济南、保定、郑州、邢台、邯郸、唐山和石家庄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公报显示,2015年全年空气质量“十差”城市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
公报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这一区域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
根据环保部的监测,这一区域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2000条城市水体呈黑臭状态
今天发布的公告,分别公开了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对地下水的监测情况。
据公报介绍,2015年,国土部门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2个地市级行政区的5118个监测井点(包括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水质呈优良、良好、较好、较差和极差级的监测井点比例分别为9.1%、25%、4.6%、42.5%和18.8%。
公报说,国土部门监测的地下水中超标指标主要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pH值、COD、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氯离子、硫酸盐、氟化物、锰、砷、铁等,个别水质监测点存在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2015年,以流域为单元,水利部门对北方平原区17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公报显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
水利部的监测显示,2103个测站数据评价结果显示:三氮污染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就海洋污染,公报说,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江苏沿岸、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与2014年夏季同期相比,黄海和南海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分别增加了1710和520平方千米;9个重要海湾中有6个水质差或极差。”据公报介绍,辽东湾、渤海湾和闽江口水质差,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2015年,我国开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据公报介绍,各地排查确认近2000条城市黑臭水体。
据公报介绍,国家在10省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同时,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涉及16.23亿亩耕地。在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涉及170万亩。
约谈31市行政罚款超42亿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后,“督政”效果显现。据公报透露,2015年,环保部对33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公开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各地对163个市开展综合督查,对31个市进行约谈、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公报说,2015年,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
据公报透露,2105年,通过环评,国家层面对153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7600多亿元。
环境监测事权全面上收
就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公报也进行了专门介绍。公报指出,2015年,环保部明确提出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范围为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436个城市站、96个区域站(农村站)和16个背景站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同时还包括276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300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419个近岸海域水质点位组成的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以及由20000个一般点位和15000个风险点位组成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由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与评价、地面生态定位监测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专项工作组成的国家生态监测系统。
国家环境监测事权运行方式为中央财政全额保障国家网的建设、运行、维护、质控、数据传输和数据应用等。公报明确,到2018年底,中央和地方监测事权全面厘清,基本实现国家网络、国家建设、国家监测、国家考核,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水平显著提升,行政干扰得到遏制,达到基本说清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监测信息知情诉求。
本报北京6月2日讯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