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路维权”不可取理性维权是正道(3图)

发布时间:2016-05-19 20:12 | 来源:济南日报 2016-04-28 | 查看:1348次

4月25日,金色雅居北区业主堵路维权。(资料图)本报记者 胡磊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金色雅居北区居民因与物业公司矛盾堵路维权一事。类似比较过激的维权行为近期不断在我市上演,民众纷纷对这种“为自己维权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质疑,而从根本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用畅通的维权渠道引导维权者放弃比较过激的思维。

  不断上演的“维权闹剧”

  2016年4月26日上午,谈及此次堵路行为,一位业主对记者直言,他们的目的是“以堵路等比较过激的方式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这种熟悉的说法,正是“非正常维权”最典型的脚注。除了这次导致二环东路交通瘫痪一小时的堵路行为以外,类似的维权方式近期在济南已不止一次上演。

  2016年3月28日9:30左右,部分要求解决拆迁后保障等问题的上访人员,将槐荫区政府门前的经十路北半幅道路堵住,导致多条公交线路无法正常运行。10:00左右,一部分上访人员直接坐在了经十路机动车道上,并利用横幅等将道路封堵,致使经十路双向交通瘫痪近1个小时。

  由于双向车辆无法通行,导致短时间内堵车5公里以上,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也被延误运行,还有部分赶往济南西站乘火车的旅客也被堵在了路上。有被围困的私家车主忍无可忍,与堵路人员交涉,不但没有被放行,反而引发冲突。不仅如此,由于经十路与G2001高速路贯通,经十路的拥堵也导致了高速出口的通行困难。7名煽动堵路的违法人员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5年10月12日15:50左右,上百名金鑫物流受害业主先后在济泺路泺安路口、小清河北路路口聚集堵路,造成泺口周边交通瘫痪3个多小时,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损失,诸多私家车主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发消息严厉谴责。

  对堵路等方式的过激维权行为,江西省一名检察官杨涛曾撰文分析:“以往很多堵路的经验表明,相关部门通常是不会特别理会一些维权者要求的,将他们推来推去,因为他们知道,不搭理这些人并不会引起什么特别严重后果。而一旦这些人集体上街堵路,事件性质似乎就变了,好像从一个单纯的维权事件变成维稳事件了,这时他们才会格外注重维权问题,因为解决了这些问题,堵路就会消失,也就达到维稳目的了。”

  “堵路维权”者打的正是这样的算盘:他们发现一些部门重视维权纠纷是有门槛的,既然只重视大的维权纠纷,那么就把“小纠纷”闹成“中纠纷”,仍得不到解决,就把“中纠纷”闹成“大纠纷”,甚至闹成媒体关注的公共事件,直到对方认真解决为止。这种事多了之后,维权者开始意识到一种被异化的逻辑:正规途径维权无望时,必须用堵路等违法手段,倒逼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这样,“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便形成了。

  不少市民接受采访时称,对维权者的处境表示同情,但终归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自己需要维权就可以侵犯他人权益,那公交车上纵火、伤害无辜儿童等行为也是对的了?”一位市民愤怒地表示。

  面对“维权闹剧”有些国家“零容忍”

  2012年11月26日,新加坡地铁有限公司(SMRT)171名中国籍司机,以“集体病假”的方式罢工,要求公司加薪、公布工资和奖惩明细,以及改善住宿条件等。

  当天早上5:30和9点,SMRT公司两次派出管理层人员到员工宿舍协商。下午4点,SMRT副总裁张秋云和新加坡政府人力部的官员也出现在员工宿舍。张秋云允诺提高中国司机底薪25新币,但表示需要一周时间在领导层内通过。

  但中国工人并未完全买账,11月27日,仍有88名司机继续请假。

  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出乎这些中国工人意料。当天新加坡政府人力部将中国司机的行为定性为“非法罢工”,并表示对此“零容忍”。这是新加坡25年来首次罢工,中国司机也第一次听说“非法罢工”这个概念。

  11月29日,4名牵头的中国司机被捕。两天后,29名积极罢工的中国司机被吊销工作准证、遣返。同一天,另一名中国司机以威胁资方为由被捕。而所谓“威胁”,指的是他在协商中说了句:“如果副总裁都不能拍板,谁知道一周后是什么情况?”两天后,这名工人在庭审中迅速认罪,被判处6周监禁。

  “新加坡用刑诉对付停工的工人”,在当时引起了部分国际人士的争议,不过,新加坡亚洲新闻台(Channel News Asia)的一项调查显示,74%的新加坡受访者认为,中国司机们应该用更合理的方法宣泄不满,76%的受访者认可政府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局面失控。

  新加坡曾罢工频发。在1962年9月之前的14个月内,新加坡发生了153次罢工行动,创下了历史纪录。1968年初,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在国会选举中赢得了全部议席之后,新加坡国会修改和通过了一系列法令,为罢工制定了严苛规定,违反者会被处以最高一年监禁和2000新币罚款。第二年,新加坡的罢工事件总数为0。

  2013年2月,中国司机罢工案宣判,面对共谋教唆罢工及煽动罢工两项控状的何军令坐牢七个星期,高悦强、刘翔英和王献杰各面对一项共谋教唆罢工罪,分别坐牢六个星期。法官宣判时说,4名被告或许认为自己受到冤屈,不管是否有根据,但他们不能自己来执行法律。被告表面上策划大规模罢工是要向SMRT施压,以满足他们的要求,而他们清楚那将影响交通服务,对公众造成不便,影响每天乘搭公共交通的乘客。这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而其他“过激式维权”的方式在新加坡就更加行不通。2012年12月6日,两名中国籍建筑工人在新加坡因薪资纠纷爬上六七层楼高的塔吊,事后两人因非法滞留工地和引起惊慌被逮捕。类似的事件2012年还发生了两起,两名当事的中国工人分别被处以10周和5周的监禁。“过激式维权”

  理应叫停

  新加坡的做法或许有值得借鉴之处。2016年4月26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根据“草案”,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讨薪方式要被叫停。

  一味禁止未必能够收到成效,减少“过激式维权”,重在找到“病因”。

  采访中,金色雅居北区业主告诉记者,堵路行为之前的25日下午3时许,浩宇物业及部分社会人员拦车后,警察到场未能解决问题。在此之前,他们曾多次反映该物业公司无资质运营问题,一直没有相关部门出面进行有力的管理和协调。

  针对过激维权方式的出现原因,知名律师郝劲松表示,这反映了维权通道的不畅,如果一些问题打个电话就可解决,谁去堵路呢?走法律途径固然好,但打官司不是一两天能判下来的,若起诉了,经过立案审查期、开庭、宣判……一年两年就过去了。比如供暖纠纷,等官司打完,当年的供暖季早就过去了。“堵路维权”并非不理性,当事人会去衡量各种维权方式的利弊并尝试,最终会选择一种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记者发现,在各类“堵路维权”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防止事态激化。各地的处置方法多以“不违法、不硬来”为原则,主动以对话方式,寻求与维权者达成意见上的一致,并协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其间,维权者的利益诉求也大都能得到重视,相关问题解决也有所进展。

  而在此之前,维权者大都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维权过程。采用极端维权方式之后相关部门的态度落差,以及纠纷往往得以解决的结果,又成为催生下次“过激式维权”行为的恶劣的示范效应。

  “在这方面,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反思”,郝劲松说,老百姓若能找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权方式,会去堵路吗?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作为,及时应对并关注老百姓的合理诉求,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堵路维权”的发生。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