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3 08:57 | 来源:拉萨文明网 2014-06-18 | 查看:1306次
罗桑才旦1997 年在四川省成都军区服兵役,自2001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重视学习,善于思考和研究问题,爱岗敬业,取得了突出成绩,连续数年被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其工作成绩得到肯定,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罗桑才旦始终坚持把勤于学习和善于学习作为一种基本素养,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自我加压,抽时间刻苦学习,更新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2002 年脱产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完成全部课程,2005 年自学通过了清华大学法律专业全部课程,获得了法学学位。对待本职工作,罗桑才旦始终坚持做到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在短短两年的起诉工作中,他共审查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一百余件,从未出现过有罪不诉、无罪起诉等法律程序和实体上的错误。2006年,罗桑才旦被调整到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先后审查办理了百余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对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为社会稳定、国家和人民的经济利益得到法律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充分展现了一名检察干警对社会、对人民、对国家的无限忠诚。
在2008 年拉萨发生的“3•10”、“3•14”事件中,罗桑才旦被抽调到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组。3月14 日当天,罗桑才旦办理的“3•10”案件到了询问审查的关键时刻,他无暇顾及家人和个人的安全,只身前往看守所。当“3•10”案件到了尾声时,罗桑才旦又被抽调到“3•14”案件专案组,连续工作了六天才第一次回到家中。当办理完这一系列案
件后,罗桑才旦又被抽调到维稳第一线巡逻、执勤,对于这一切他始终毫无怨言,任劳任怨。
自2004 年开始,罗桑才旦兼任起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一职。为了更好地体现团服务于社会的宗旨,自2006 年开始,经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罗桑才旦带领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所有团员和优秀青年,多次组织捐款捐物,帮助了五保户次仁一家,长期的物质及精神上的帮助,使次仁一家摆脱了生活困境。
2005 年9 月,罗桑才旦途经罗布林卡路时,看到一个血流满面的妇女倒在一辆汽车旁,他急忙把该妇女送到了120 急救中心,并忙前忙后为其办理各种手续。当他准备悄悄离去时,为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这才说出了自己的身份,市民们都对罗桑才旦的行为赞叹不已。
2010 年第二届自治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提名奖;2010 年第一届拉萨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面对所取得的成绩,罗桑才旦从未满足,而是脚踏实地,以崭新的工作姿态,把工作中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作为一个新起点,不断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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