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一把手将同时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5-12-11 20:05 | 来源:新京报 2015年12月09日 A16 | 查看:792次

中办国办印发文件,决定实行审计全覆盖,党政同责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等改革

  昨天,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涉及实行审计全覆盖,并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等改革。

  意见提出,完善审计制度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据了解,这次改革对审计内容、审计频率等部分细则进行了首次明确。审计署法规司司长刘正均表示,在审计干部管理、经费的保障,审计人员的准入、审计的技术方法、审计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做了比较大的改革。

  目前,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7省市已进行改革试点。

  看点

  党政同责

  关键岗位任内至少审计1次

  意见提出,审计机关对重点部门、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此次改革还提出,党政一把手要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审计署人教司巡视员兼副司长刘小丽表示,地方上很多工作是党政一把手共同决策的,尤其是在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一些重大投资方面,有些可能是党委做出的决定,现在党政一起审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据刘正均介绍,过去主要是对政府的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党委的主要负责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较少,“今年,审计署已经对省委书记和省长开展同步审计,这是一个实质性的突破”。

  审计全覆盖

  国有资源审计首次单独列出

  此次改革明确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

  审计署法规司司长刘正均指出,它是一个有重点的全覆盖,不是对所有的领域所有的项目按照同一个尺度去审;是全面把握各领域管理状况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的审计领域,关注重点问题。

  审计署表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主要针对管理、分配这三项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则针对的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也可称为“一把手”审计。

  据了解,国有资源审计,是首次被单独列出。刘正均表示,国有资源的审计,包括对于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的审计。

  独立监督

  地方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

  在此次审计制度改革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重新整合审计力量,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作用,尤其是增强省级以下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改革提出,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从领导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经费预算和资产管理、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审计执法责任、审计信息化等方面,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强化全国审计工作的统筹。

  据了解,目前我国地方审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均由同级别地方政府进行任免,使得地方审计监督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此次改革提出,未来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经费预算、资产等均由省级统一管理,重大事项要向上报告,形成独立的监督体系。

  北京情况

  北京探索重大项目联动审计

  日前,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意见》,内容涉及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审计机关统一管理、建立审计项目储备库和实行领导离任资源环境审计等内容。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审计机关已经采取了“一区县一试点”方式,在全市16区县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四大方面努力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探索推进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并从京津冀层面探索重大项目联动审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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