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7 16:25 | 来源:深圳日报 2012年07月14日 第A15版 | 查看:859次
家务得靠自己动手,有时生病也不敢去看
深圳晚报讯 据武汉晨报报道,去年,年逾八旬的秦文委托小女儿秦丽帮他保管30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此后每次找女儿拿钱都没好脸色看,想要回“存款”也遭拒,遂将女儿告上法庭。前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八旬老汉胜诉,要求被告秦丽在10日内将钱返还给其父保管。
81岁的秦文与其老伴(已去世)曾在江岸区黄浦路城中村共建了一栋私房。前年,该房被拆迁后,秦文获得280万元补偿款。秦文夫妇有三子两女,如何分配这笔拆迁款?秦文叫来子女开了个家庭会议,最后议定:三个儿子各分得70万元,两个女儿各分得20万元,余款30万元由小女儿秦丽暂时保管。
去年6月27日,秦文还与小女儿秦丽签订了一份保管协议,由秦丽以父亲名义存入银行,其中25万元为定期存款,5万元为活期存款。秦文要用钱时,秦丽都要随时帮忙支取。
此后一日,秦文要求女儿给他1万元遭拒绝,并被呵斥:老糊涂了,要这么多钱去搞么事?随后,只要秦老汉开口要钱用,秦丽总会说些难听的话并找借口拒绝。
秦老汉每月退休金1300元,微薄的退休金要交房租,请不起保姆,日常家务都得靠自己动手,有时生病了也不敢去看医生,自从子女们拿到了拆迁款后也很少关心秦老汉。
“这是属于我自己的钱啊,怎么我变成像是讨饭的人了?”无奈之下,今年3月29日,秦文聘请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解除保管合同纠纷案为由将幺女秦丽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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