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4 11:18 | 来源:南方日报 2015年9月14日 第A01版 | 查看:1091次
关于“老人摔倒不敢扶”的话题已成了老生常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问题不再存在。过去一周,两起关于老人摔倒的新闻再次引发人们的深思。
第一则是河南开封一位60岁老人在暴雨天骑电动车涉水时摔倒,因为路面积水成河,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多名路人上前围观后却无人敢上前搀扶,直到几分钟后,老人被人救出,却已溺水去世。
就在众人叹息一条生命如此离奇地逝去之时,另一则“大学生称扶老人被讹”的新闻又让所有义愤填膺的反思陷入了沉默。安徽一名女大学生在学校门口扶起一位摔倒老人,却被该老人家属认为是肇事者。该名女生无奈之下在微博发起了求助,寻求目击者以自证清白。
引人深思的是,在该起“扶老人”案例中,当事学生又一次被要求自证清白,被民警告知如果找不到证据就只能自认倒霉。
扶人免责成本的高昂,成为了不少人变得“冷漠”的根源,也成为了第一则新闻中老人不幸遭遇的缘由。而事实上,有媒体指出,按照我们的法律,民事案件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换而言之,扶人者并没有义务自证清白,反而是老人方需要证明对方撞了自己。
在一项网络舆调中,对于扶老人的意愿选择,仅4%的人选择会“毫不犹豫去扶”,却有46%的人选择了“做好取证准备的情况下会扶”。这说明了公众的同情心并未消失,只是存有顾虑。而要让老人摔倒不再没人扶,恐怕只能通过对法律原则的实践,切实保障扶人者的权益。如此,才能先“扶”起扶人者的扶人信心。
南方日报记者 戎飞腾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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