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 变身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2015-08-21 18:41 | 来源:中华慈善新闻网 2015年08月18日08:12  | 查看:1106次

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消息,8月17日下午,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公布。《方案》指出,调整改革后的中国足协会成为团结全国足球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足球事业、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

改革后足球协会成为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

《方案》指出,调整改革后的中国足协既是团结全国足球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足球事业、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又是根据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国足球事务、具有公共职能的自律机构,承担了体育部门在足球领域的管理责任。

《方案》还指出,要高度重视足球改革和中国足协改革在体育改革中“突破口”、“试验田”的定位和意义,以点带面,引领推进,最终实现中国足协改革与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衔接和统一。

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 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足球业务工作。中国足协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方案》指出,中国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国性自律机构,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组织。

《方案》提出,中国足协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国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代表国家参加各类国际足球赛事。

制定会员准入标准 逐步优化地方足协层级结构

《方案》指出,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会员准入标准,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通过鼓励和支持行业足球协会,联赛、女子、草根、五人制等足球组织,足球科研、法律等相关机构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吸纳各方代表成为中国足协会员;指导、加强地方足球协会的建设和完善,逐步优化地方足球协会的层级结构,使之担负起本地区会员组织和发展的责任,为完善中国足协会员结构奠定基础。(新闻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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