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4 20:47 | 来源:新华网 2015年05月04日 17:37:09 | 查看:744次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记者熊琳、鲁畅、林苗苗)5月4日,是我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的首个工作日。随着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法院立案工作将迎来哪些新变化?会对老百姓打官司产生哪些影响?记者到多家法院实地采访。
立案快、后交费、书面补证成亮点
“我经历过的立案最长时间是2个多小时。今天从取号到立案完毕也就20分钟。速度大大提高。”4日上午9时30分,在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磊告诉记者,“今天的立案大厅首次增设立案导诉台,两名法官根据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引导,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或者立案。选择立案的当事人拿着号码牌直接到窗口部门办理立案即可”。
在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执业20多年的马律师表示,以前是直接到窗口进行立案审查,每名法官的要求不同,因此审查的要求和时间也不一样。如果遇到行政诉讼案件,还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否则不予立案,一些证据属于行政机关持有,老百姓确实拿不到。“现在取消审查制度,更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他说。
一位律师说,以前立案缺少材料是法官口头补证,一旦少说一项内容,律师和当事人即使来到现场仍然不能立案,还需要再次告知。现在实行书面补证,能够一次性明确立案所需材料,提高了效率。
“以前先交费、后立案是北京法院通行做法。立案登记改革后,是否立案将不与诉讼费缴纳挂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志刚表示,诉讼费用是否按期足额缴纳,将由审判法官负责核实。逾期未缴费,法官将裁定按照撤诉处理。这一新规定,更有效地保障当事人诉权。
案件多、人手少:法院面临新挑战
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张晖告诉记者,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法院从一线审判人员等群体中抽调10人加入到立案庭中,人手增加三分之一,增设诉服导诉台、立案导诉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引导咨询服务。从长远看,人手紧张是法院亟待解决的难题。
“立案登记制度后,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加。”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石东弘介绍,以行政案件为例,去年北京市行政案件立案率为30%。今年1至4月,行政案件立案率为71.2%。其中,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中,进入审判程序案件数量是去年1.18倍。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这一数量还将有所增加。
一些法官还担心,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门槛降低,将会增加滥用诉权的隐患。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实践中,有的申请人提出与自身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并且无正当理由反复提起诉讼,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
以诉前调解、诚信承诺破解“案多人少”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立案门槛比以前低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该如何解决?
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说,法院在立案阶段形成快速调解、委托调解、法官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为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包括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等多个机构建立诉调对接合作,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张晖说,调解程序通常不收费,即使部分调解收费也价格低廉。一般情况下15日内就完成调解过程。此外,法院指导督促调解过程,依法确认协议效力,因此鼓励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石东弘表示,为减少当事人滥用诉权等问题的发生,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实施“诚信诉讼承诺书”制度。即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或者律师需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所提交的相关信息真实、杜绝在审判活动中滥用诉权以及虚假陈述等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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