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25 16:59 | 来源:法制晚报 2014年04月21日 12:47:51 | 查看:1058次
被告人李铎庭上受审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毛占宇) “80后”无业汉李铎,自称“九世转世灵童”,骗取女商人信任,要求对方过“苦行僧”的生活。后者不但将全部家庭财产都拱手给了他,还将三家企业、房产和汽车全部变现,倾家荡产后住进骗子家中,心甘情愿当女佣为其提供“跪式服务”。
李铎骗取的财物折合共计近300万元人民币。《法制晚报》记者日前了解到,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铎有期徒刑12年,李铎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一位社会阅历丰富的女商人,为何会被“转世灵童”这样的谎言骗得如此之惨?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还原了事件的详细经过。
行骗第1步:抓需求
生活不顺 通过朋友结识“大师”
1979年生人的女商人唐某,白手起家,在北京开了两家幼儿园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
“认识李铎那会儿,是我最艰难的时候。”在接受采访时,这句话是唐某的开场白。
她说,2011年,她的公司发展不顺,欠了近20万元的外债,而且父母、儿子都遇到车祸。诸事叠加,唐某感觉自己遇到了“霉运”。
唐某常去位于通州的一家服装店购物,和女老板李某是朋友。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唐某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李某,李某表示可以把自己会“算命”的男朋友李铎介绍给她。
于是,唐某把“生辰八字”通过李某给了李铎。被抓后李铎供述,当时女友对他说唐某“不是抠门的人”、“肯定会报答”,于是他决定帮唐某“算命”。
“从李某传话来看,李铎没说出什么明确结果,显得欲言又止。这就让我更好奇了。于是让李某帮忙约李铎见面。”唐某说。
专家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马皑表示,抓住被害人的心理需求,利用人们对未知风险的恐惧,是李铎施展骗术的第一步。
唐某在生活中屡遭挫折,自己无法解释原因,焦虑与恐惧令其特别希望在得到答案的同时,尽快结束难以预知的厄运。而李铎欲言又止的态度,加剧了被害人的恐慌与探究的渴望。
行骗第2步:吓唬人
最初帮忙不要钱 获取事主信任
“走狗屎运,不像好人,我不愿管你的事。”第一次见面,李铎上来就对唐某说,她被下了“降头”,儿子6岁就要死,母亲2013年到“大限”。
“我儿子当时4岁,是个早产儿,我一直担心他的身体。李铎这么说,我很担心。”唐某表示。
唐某回忆,当时李铎说要她买法器、做法事,还说一旦做了就不能停,停了会更不好,花钱会很多,因此让她考虑清楚。但李铎又说:“过了这个坎儿,就是富贵命。”
唐某带李铎见了父母和儿子,还让儿子认李铎做师父,帮他“改命”。
“见面时,李铎对我父母自称是‘九世转世灵童’、‘净空大师’的弟子,是‘净空大师’到通州找他,用激将法激他学紫薇斗术、梅花易术、金口诀等。”
唐某说,李铎给自己的母亲开了个五谷杂粮组成的药膳方。“我母亲腰腿不好。按方子吃了药,身体确实好了点。”唐某说,这让她开始相信李铎了。
事后,李某接受民警询问时表示,当时李铎说可以让自己的师兄弟先给唐某的母亲和儿子念经祈福,消灾、保命,唐某不用花钱,只需买两三袋面当伙食即可。但之后再做法事,就要掏钱了。
李某说,后来唐某对她说,李铎人不错,不图钱。被抓后李铎承认确实在唐某面前自称“九世转世灵童”、“净空大师秘传弟子”,所谓做法事等,为的是伺机骗钱。
专家分析
马皑教授表示,利用亲情放大风险,继而树立权威建立信任,是李铎行骗的第二步。
“孩子与老人有灾,是很多女性最害怕面对、最希望避免的。”他说,李铎的谎言虽然无法验证,但被害人曾经的生活经历带来了“宁可信其有”的自我说服。
同时,看病不图钱,标榜“神力”,都在传送“我是来帮助你的而且我可以帮你”的信息。获得信任的同时,为骗局埋下伏笔。
行骗第3步:消疑虑
从众心理 让受害人产生信任
唐某说,除了自己,李某以及其他几位女性朋友,都让李铎帮忙。有的找李铎“改命”,有的希望能找个好男人结婚,有的想得到更好的生活。唐某想,这么多人都找他,说明李铎确实有能力。
唐某说,那段时间,都是她们求李铎帮忙,李铎从不主动帮忙。
但李铎经常在她们面前“表演”。渐渐地,唐某相信了李铎的“神奇”。
“我开的是本田CRV。他在我车上用手划一下,问我有什么感觉,我说没什么感觉啊。他说你再仔细感受一下,有没有清醒,但我还是没感觉。李铎说,我得静下来,之后开始在我车上画符。”
唐某说,其间李铎问身边其他人,她们却都说“有明显感觉”、“觉得清醒很多”,这让唐某不由得怀疑是自己有问题。
专家分析
“利用从众效应,打消怀疑心态是李铎骗术的第三步。”马皑教授说,即使对李铎的能力有所怀疑,但身边人都相信他,都表示有效果,被害人的怀疑对象也就由李铎转换为自己了。
让身边人的体验说服你,李铎达到了进一步树立威信的目的。
行骗第4步:拽术语
被害人:越是陌生越深信不疑
唐某告诉记者,由于生意上的需要,她经常往返于香港和内地。她在香港发展事业时,周围很多朋友都信仰佛教,自己听说过一些皮毛,也知道“净空大师”是位著名僧人。“我的态度是,可以不迷信,但不能去亵渎。”她说。
在和李铎的接触中,他经常说“供养”、“梅花易术”、“紫薇斗术”、“金口诀”等在外人听起来很“专业”的词。
“越是陌生的东西,人们越容易深信不疑。”唐某事后总结道。李铎说的“紫薇斗术”是六大神术之首可以给凡人“改命”、“梅花易术”可以用来“断事”等忽悠的话,当时唐某全信了。
专家分析
马皑分析称,制造神秘感、强调专业性,是李铎行骗的第四步。他说,李铎算准了唐某不懂佛学而又不敢亵渎的心理,故意用唐某陌生的内容来让她相信其有“能力”。
行骗第5步:攻心计
亲情攻势 触碰内心柔软处
唐某说,后来她彻底信任李铎,是因为“他触碰到了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时我和丈夫离婚了。这事过了一个多星期我父母才知道。”唐某说,这让她的父母十分生气,认为她不孝顺,不愿再和她住在一起,也不愿理她。
其间李铎对唐某说,她的本田车需要“加持”,因此他要开走,让“净空大师”做法事。
唐某说,李铎为了证实自己见到了“净空大师”,称“净空大师”让他转告,说她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孩子。他还说,“净空大师”送了她一本有关向父母报恩的书,并在书上折了个角。
“李铎对我说,你把折角慢慢抚平了,它还是一本书。你怎么会不孝顺呢?”唐某说,“对啊!我怎么能不孝顺呢?!”
“事后我才明白,李铎当时像是扮演一个‘大师’,用一种比喻,或者动作之类的,来向学生传递一种高深的感悟,他通过这个方式给我洗脑,让我更相信他。”她说。
后来,李铎还以“大师”的口吻对唐某的母亲说:“唐某是个非常孝顺的好孩子,阿姨您就没有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吗?您的女儿最贴心了,当她心里有苦想跟你说的时候,您并没有想去听!”
“我知道后,觉得李铎虽然是个陌生人,但真的特别理解我。我是个生意人,本来很多疑,但一下子就被他攻破了,对他完全相信了。因为他可以直接读到我最不为人知、不会跟朋友提及的东西。”唐某说。
专家分析
马皑表示,把握人性弱点、提供心理支撑、形成依赖关系,是李铎行骗的第五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被害人最明显的心理需要是安全感,它来自亲情和友情等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他说,所以,用“心灵鸡汤”的方式,帮助化解亲人间的矛盾,不仅进一步树立了利他形象,也使李铎在被害人心中的定位由“算命大师”转换为可以信赖的友人。
行骗第6步:骗小财
女商人拿出家产 “供养”“转世灵童”
随着双方的渐渐熟络,李铎常对唐某说,你太奢华了,你要苦修、清修,这样才能转命。
“李铎曾经对我说,他前八世都是转世灵童,这辈子是来享福的,要有9个老婆,他都天天吃斋念佛、喝白水,你还这么奢华。”唐某说,李铎常以“转运”作为理由,要求唐某过“苦行僧”的日子。
之后,唐某越来越觉得自己应该拿出家产“供养”李铎。
唐某表示,自己不但把银行卡、金项链、金手镯、玉坠、钻戒、高级按摩椅、笔记本电脑、投影仪都给了李铎,甚至连微波炉、电饭锅、美容卡、餐饮卡这样的小件物品也给了他。
李铎被抓后也承认,当时唐某有个男朋友,2011年12月底,他骗唐某,说她家的东西被其男朋友下了“降头”,劝双方分手,并说她的生活太奢华,家里的东西需要让“净空大师”“加持”。实际上,这么说的目的是想把财产据为己有。
专家分析
“由于对李铎产生强烈信任,李铎的任何指令,被害人都只会从受益而非风险的层面去考虑。”马皑说。
他分析认为,李铎最初骗的大多都是价值相对低的财物,这可以看做是他对唐某的试探。
行骗第7步:捞大钱
称要“做法事” 得卖掉公司和车房
根据李铎的供述,2011年12月的一个傍晚,他骗唐某,说其本田车里有邪气,可以找“净空大师”“加持”,并且之后要交给他开。后来,唐某把车过户给了李铎,李铎以19.5万元的价格把车卖了。
后来,李铎见唐某有不想再继续经营幼儿园的想法,就忽悠她说,不卖幼儿园就永远摆脱不了她当时的男友,还会有厄运。
后来,幼儿园转让了,唐某得到80万元。李铎以做法事为由骗走了其中的30万元,部分用于买理财产品。
李铎告诉唐某,做法事需要租道场,由于他是大法师,要召集很多弟子、僧侣前来诵经,因此花费很大。一场法事10万元都是正常的。
2012年3月,李铎又骗唐某称,其名下的文化公司一直被其前夫把控,她最终一分钱也不会得到,并且,她做法事的钱也不够了。
之后,唐某把公司转让给李铎,后于2012年6月转让,45万元的所得款中,30万元被李铎骗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12年5月,李铎看到一张写有唐某签名的空白纸,于是“借题发挥”骗走80万元。
李铎供述道:“我跟唐某说,你赶紧把房子卖了吧,要不你男朋友自己写一个房子的赠与协议,有你的签名,到时候说不清楚也是麻烦事。再说,做法事的钱又不够了。”
最后,李铎通过中介公司,以191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唐某位于朝阳区后现代城的房子。唐某给了李铎80万元,李铎又用这笔钱买了理财产品。
专家分析
马皑教授表示,李铎是在故意诱导被害人“外在归责”。
简言之,李铎给被害人的男友、前夫贴上“魔”的标签,视为她曾经和今后挫折与风险作俑者,能够诱导被害人解释自己遭厄运的原因。任何人都有失败之虑,这种心理被李铎利用。
行骗第8步:消自尊
要求跪式服务 否则家人“玩完”
“到了后来,李铎让我进行‘清修’”。唐某说,由于之前为了做法事、买法器、供养李铎,房子已经卖了,钱也花光了,为了便于“修行”,唐某住进李铎家。
唐某表示,李铎说他是个修佛的人,佛是不近女色的,让唐某和李某一起住到他家,只是帮她们修行。但实际上,李某刚住进去,李铎就和她同居了。李铎的说辞是,他在给李某做法事,他俩是在“双修”。
“李铎说我是最污秽的人,我过去比较奢华,因此就得去扫厕所,跪着做家务,通过这种方式清修,否则我家里人就要玩儿完。”
唐某说,“我在李铎家就是打地铺睡觉,每天买菜做饭、打扫卫生,伺候李铎和李某,我就像他俩的仆人一样。”
专家分析
马皑分析说,骗子在通过削弱被害人自尊、自信的方式,进一步将双方的信任关系、依赖关系转换为李铎掌握主动权的控制关系。
“让被害人将自己曾经遭厄运的原因归属为自己的奢华,并心甘情愿地为此而赎罪。通过这些心理控制手段,达到控制唐某整个人的目的。”他说。
行骗第9步:断外联
不让见父母 以免侮辱“上师”
唐某说,李铎不断诈骗自己钱财的那段时间,他不让她和任何朋友联系,连她的父母、儿子都不许见,称见了就是亵渎“上师”、罪大恶极。
听说女儿对李铎产生了不正常的信任,唐某的母亲渐渐意识到李铎不怀好意,并提醒了女儿。
李铎听说后告诉唐某,由于她的母亲说自己是骗子,侮辱了他,因此唐某的母亲对做法事不利,所以唐某不能再见父母。
“现在我明白了,之所以不让我见父母、朋友,还一定要让我和当时的男朋友分手,是因为我一旦把这些事情说给他们,他们就会立刻发现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然后提醒我不要上当。”唐某说。
专家分析
“屏蔽信息,隔绝社会关系是骗子们必用的手段。”马皑说,它可以减少因听取他人意见而理性思维的可能,更多地将被害人置于恐惧的心理氛围中,更趋向于以当下损失为中心的感性思考。
他说,从这个角度上说,女性更容易陷入这种心理情境当中。李铎不让被害人见父母、朋友,就是担心有人将她“点醒”。
行骗第10步:全监控
被迫赴外打工 工资多给骗子
唐某说,2012年春节期间,由于李某误会她与李铎有不正当关系,唐某离开了李铎家。
这时,李铎对唐某提出要求,不许她在北京工作,唐某只好无奈地去了南方。唐某说,其间李铎几乎每天给她打电话,了解她在南方的情况,并让她寄钱。
“我在南方挣的钱,绝大部分都给李铎了。”唐某说,除此之外,她还给李铎买了一部苹果4S手机、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4000元的电视机、一份3600元的汽车保险以及衣服等。
按照李铎的供述,当时他让唐某为自己花钱,已经成了习惯。他家的电视机爆炸了,他就给唐某打电话说这是为给她儿子做法事造成的,她得赔。
专家分析
马皑表示,李铎每天给被害人打电话,目的是要时刻控制被害人,了解其收入、是否和其他人交流等情况。
“另外,一旦上套,被骗者往往会由于害怕失去已经付出的大量投入而自我欺骗。这在心理学上称为损失性厌恶。其次,‘胡萝卜效应’也发挥着作用,不断告诉自己,只差一步就能有结果。被害人的坚信与坚持,造就了骗子的得寸进尺。”他说。
骗局戳穿
培训中心打工 被老板“点醒”
2012年9月,唐某在南方工作挣的钱花光了,并且李铎准备卖唐某的房子,需要唐某本人签字办手续,李铎这才勉强同意唐某回京,但是还要求她在办完手续后,离开南下。由于已经身无分文,唐某回到北京后不久,在通州找到一份在培训中心打工的工作。
“在和唐某聊天的时候,我就感觉她不太对劲,于是问她遇到了什么事。”培训中心老板张某说,唐某说出了事情经过后,他和其他员工都提醒她上当了。
唐某不相信。2012年10月8日晚上,张某、员工刘某和唐某一起吃饭时,唐某接到李铎的电话约她见面,同事们决定陪她一起去。
在张某等人的质问之下,李铎现了原形。唐某终于醒悟,遂报警。2012年10月19日,李铎被抓。
李铎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表示,他是1980年生人,电工大专毕业后四处务工,从2001年到其被抓前都没有工作。他结过婚,后离异,孩子由自己的父母抚养。
他承认自己不是什么“转世灵童”,更不是“净空大师”的弟子,编出这些“头衔”,是为了让别人尊重他、相信他。至于“净空大师”的情况,李铎说自己不是很了解,只是在网上看到过他的名字,知道他是一个很有名的和尚。
“我不能帮她(唐某)转运,我是骗她的。”李铎说。
事件进展
追回部分财物 被害人欲再创业
案件被公诉后,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李铎以为唐某家人转运、消灾等名义,骗取唐某及其家人财物;以“做法事”需要钱的名义,骗唐某将房产、车辆、公司等财产出售变现,将变现款项据为己有;另以“开光”、“加持”等名义骗取唐某的金银首饰、家具电器等物品。
李铎以上述名义,骗取唐某财物总金额(已扣除案发前退还的财物价值等)人民币250万余元、美元2.1万余元、港币6000余元。
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铎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4万元,冻结的李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和理财产品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李铎提出上诉,日前,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唐女士如今已经从法院拿回了部分被骗的财物。
“虽然有这么一段惨痛的经历,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现在我在朋友的帮助下,又开始创业,希望能再次白手起家。”唐某说。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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