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7 15:53 | 来源:新华网 2014年05月16日 20:19:48 | 查看:1149次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 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启动信号再次释放。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此条例的出台,印证了年初业内人士对改革时间表的预测。事实上,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事项被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中。业内人士均表示,这回“并轨”真的来了。
但是,那些令这一政策迟迟难以推进的“梗阻”问题是否有转机?已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地开展6年的试点工作,如今运转得如何?
6年来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这些试点如今情况如何?
山西——记者采访发现,多数事业单位仍然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对这一问题目前不想发表任何意见。其官网上也未查询到任何相关改革相关信息。
上海——根据1993年发布的《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上海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项目中包括按个人累计缴费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的基本养老金,由此开始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
浙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尚处于思考当中,目前也没有相关实施具体方案措施。
广东——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此前虽已出台试点方案,但因缺乏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除了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进展较大外,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方面“实质性进展不多”,下一步如何实施仍有待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广东目前尚未出台新的方案。
重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称,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基层人士称多年“原地踏步”因“地方难以协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将实施这一条例,并不是说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员就要交社保了,两个意思不能混淆。这次的条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原则性”的,有些表达比较简单,不具操作性。
他表示,落实养老保险改革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有关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思路很清晰,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是很坚决的。所以,具体的方案细则预计也会较快出台。
该人士还表示,目前全国有多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但取得的进展不大,一些地方可以说是“原地踏步”。主要还是因为养老金问题需要由国家顶层设计,牵扯的面太广,很多利益问题不好协调,地方上很难真正推进。
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来说,此次改革是利好消息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人士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中间人”的处理办法才是最大的难题。有些地方的试点采取了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的模式,而职业年金能比较好地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权益,避免由于缺乏个人养老基金积累,离开事业单位后“一无所有”的困境。但目前来说,职业年金由个人、企业还是财政来承担,都还没有定论,还需要研究。
这位人士表示,落实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之后,对事业单位人员保障还是比较有利的,如果离开事业单位后也不会担心“这么多年白干了”,而是可以转移到企业当中去。从这个角度来说,事业单位长期以来难以实现“能进能出”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及淘汰机制都将可以得以实施,而一部分想离开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将少了后顾之忧,反而可以避免部分人员“混日子”的心态,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配套政策期待:岗位设置合同聘用同时开展,与公务员养老改革同步
很多受访者认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否则各方博弈又会把问题弄复杂,而同步进行才能彻底消除长期以来的双轨制困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郑秉文说,此次条例路线图清晰,表示了坚定改革的决心,将带动公务员的相关条例出台。
他说,养老金并轨后涉及的筹资机制问题,根据财政拨款类型不同,面临挑战主要有三: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将或多或少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二是部分于上世纪90年代改革的事业单位,先期进行了缴费,由于历史条件改革没有彻底进行,它们与“从零开始”的单位不尽相同,这将增加改革成本;三是差额或零拨款的事业单位,一旦启动改革,事业单位人员需要缴费,其收入肯定要降低,或将遭遇改革阻力。
不少受访者还认为,仅仅对照现有的条例,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是没法落实的,还需要有很多相关配套措施,譬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合同聘用问题、公开招聘问题、竞争上岗问题,都与事业单位究竟怎么交社保、如何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密切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和公务员的待遇差距有扩大的趋势。东部地区一位曾参与制定某研究机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位事业单位编制的正教授的养老金待遇从以前和副局级干部持平一路下降到和处级持平,现在在有的地方还不如科级。
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介绍,由于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实行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后,已经退休的部分职工和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没有积累基金,同样形成空账,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转制成本,其中“中间人”是改革的焦点。
有学者测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中少缴费用达720亿,财政承担的压力较大。
胡苏云说,社会保障制度也并不等于平均主义。在健全和完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余,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体现养老金一定程度的差异也是应该的。
胡苏云认为,随着我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将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统筹的方式,对不同“轨道”上的养老保险都采用基础养老金中央政府统筹,加权部分由地方、企业、个人等自行进行选择,在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衔接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养老保障体系。(参与采写记者吕昂、孙亮全、周蕊、邱明、徐博、罗鑫、杨丽萍)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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