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36名市民“跨栏”过马路

发布时间:2014-02-06 14:46 | 来源:工人日报 2014年01月20日 03版 | 查看:912次

  本报讯 (记者黄榆)从1月14日起,昆明市交通管理部门开始整治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包括不按照马路交通标线行走、擅自翻越交通隔离栏等行为。但对此种严厉整治行为,也有市民表示,如果是“运动式”执法,就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希望严格执法能够长态化。

  1月19日,记者在“跨栏”的高发地带北京路景观大道观察统计,12时10分至20分的10分钟里,共有36名市民“跨栏”通过马路。其中34名男性,2名女性,平均十几秒就会有一个人通过。

  除了翻越隔离栏,还有人故意“撕”开隔离栏。在北市区公交汽车站至财富广场路段,2.3公里的隔离护栏多处被“掰开”;春城路上的隔离护栏多处被人“撕开”口子,护栏经常被扳断,甚至有的整体被推倒……

  “有些路段如果能方便快捷的通过,谁会去翻护栏啊?”一名张姓市民说,“部分道路设施设置不合理,需要绕很大一圈,比如二环三环周边,很多路段的设计并没有考虑出行是否方便,眼睛看到的地方走到得半个小时,不经常走路的不知道,走一次头都大了。”

  记者了解到,昆明的交通隔离栏原来有一米多高,后来换成了50厘米左右的,在美化城市景观的同时,却给不文明交通参与者带来了“方便”。

  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科李德华说,“省外一些城市,隔离栏比较高,有些达到1米,隔离栏高了, 翻越起来就很困难,但隔离栏升高,就会让道路明显分割成两半,破坏景观。根本问题还是要靠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

  滇池路执勤的交警李明(化名)认为,“惩罚几十元,效果微乎其微,弄不好还会激化警民矛盾,还有闯红灯、电动车载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不是单纯处罚就可以杜绝,市民自身要有基本的安全意识。”

  律师李思维认为,对于行人翻护栏、闯红灯的处罚较轻,人们心存侥幸,认为闯红灯、“跨栏”不会付出太大成本,这就纵容了不文明的过马路恶习。

  记者注意到,昆明此次整治行人翻越“跨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并非首次,早些年也反反复复整治过,却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应该科学管理,“应该在道路改造、法律手段、心理分析、社会教育等多角度上共同作为。如果仅靠一阵风式的‘运动式’执法,到头来还会是收效甚微”。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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