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会从精神到物质体现劳模光荣

发布时间:2014-01-21 22:46 | 来源: 工人日报 2014年01月21日 05版 | 查看:1291次

建立劳模荣誉津贴制,为劳模筑起保障“防护网”

  本报讯 (记者何东霞 叶小钟 通讯员 尚晶晶)刻有劳模姓名、受奖年份、荣誉称号和手印的67个全国劳模手印台整齐分列于广场两侧及沿江路径,由全市各级劳模、先进集体等认捐和亲手种植的劳模林郁郁葱葱,“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1947年毛泽东主席的题词被深深印刻在劳动文化石上,这是2012年9月在江门釜山公园正式揭幕的广东江门市劳动广场随处可见的场景。

事实上,为了从精神到物质都体现劳模光荣,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劳模工作。

  2002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全国劳模和省劳模的荣誉津贴制度,分每月和一次性奖励两种方式为劳模发放荣誉津贴。2013年省财政安排劳模荣誉津贴2400万元,实报实销。

  此外,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预算拨款1180万元,用于省劳模春节慰问金、体检休养和特殊困难帮扶,其中,省劳模春节慰问金490万元、体检休养经费490万元,(均按每人500元标准计拨),特殊困难帮扶200万元。

  对于1980年及以前评选表彰的省部级劳模,从2012年开始,广东省财政每年预算拨款医疗帮扶和生活困难专项资金1300万元,其中老劳模医疗帮扶500万元,生活困难帮扶800万元。另省财政已设立“省级老劳模住房困难补助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补助。

  同时,在每年“五一”劳模表彰大会上,省委省政府四套领导班子均出席大会倾听劳模心声,为劳模颁奖。

  广东省总还建立了省级劳模健康体检和疗休养制度,每年财政设定劳模身体健康检查和疗休养专项预算。去年12月份,广东省劳模疗休养基地正式建成,今年将组织千名劳模到休养基地和省内外各地开展疗养活动。

  此外,广东省总开展了劳模手牵手、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和项目帮扶等活动,把困难劳模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在省总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也做了一项工作,就是每位班子成员联系了10位职工、5位劳动模范,多了解大家的困难,多听听大家的建议。”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表示。

  目前临近新春,省总10位班子成员纷纷出动到结对帮扶的劳模家中进行新春慰问。

  为了加强劳模的医疗保障制度,省总工会积极督促社会保障部门为劳模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按规定将未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职工劳动模范纳入保障范围,并督促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关闭破产,造成职工劳模保费无法续交问题,由当地财政或从各地的劳模专项帮扶资金中列支。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劳模参加新农保,对没有条件参加新农保的退休农民劳模,由当地财政或劳模专项帮扶资金按新农保标准按月发放退休金和报销医疗费,为每一位劳模筑起生活和医疗保障的“防护网”。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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