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扫墓责任人被辞退

发布时间:2014-01-04 14:42 | 来源:广州日报 2013年3月27日 A18版 | 查看:1021次

  事发安徽蚌埠 驾驶员公车私用

  据新华社电 (记者程士华)安徽省蚌埠市公安机关近日被网络曝光警车扫墓。25日,蚌埠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新处理情况:当事人公车私用情况属实,对其予以辞退,自行承担公车私用费用,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干部诫勉谈话。

  网民近日发帖反映蚌埠市公安局警车停放在某公墓,涉嫌公车私用。对此,蚌埠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督察支队立即进行查处。蚌埠市公安局责令龙子湖分局对当事人停职检查,等候下一步处理。

  25日下午,蚌埠市公安局通报了全面调查情况。

  经查明,3月17日9时许,龙子湖公安分局聘用驾驶员郑志远私自驾驶皖OC0270车辆,带家属到涂山公墓扫墓,属公车私用,网民反映情况属实。为严明纪律,蚌埠市公安局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首先,责令龙子湖公安分局辞退当事人,并要求其自行支付公车私用费用50元;其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龙子湖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张小平诫勉谈话一次;第三,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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