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分地方政府以检查罚款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图)

发布时间:2013-12-30 21:41 |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3-12-30 08:43:00 | 查看:694次

  作为一种监督权力,在实际操作过中,年终检查是否都做到了公平、公正?近日,记者采访一些企业老板、政府官员、基层干部后发现,工作检查为某些政府部门提供了寻租空间,滋生了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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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按照正常执法程序来拆除违法红砖厂,不仅程序复杂,还难以操作。因此,主管部门往往采取最简单的处理方式,罚款了事。  □刘龙飞 摄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刘龙飞)年终检查,说到底是行政体系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检查结果,或将影响被检查者的职位升迁、工资待遇和工作评价,或将成为相关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

  作为一种监督权力,在实际操作过中,年终检查是否都做到了公平、公正?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一些企业老板、政府官员、基层干部后发现,工作检查为某些政府部门提供了寻租空间,滋生了各种检查乱象。

  部分检查以罚代管

  尽管在粤北地区经营一家小型木材加工厂不到二年时间,但夏国华已经记不清遇到了多少次检查,以及各种证件的年审。

  "有些检查是合理的,有些不太合理。"12月20日,夏国华告诉记者,与生产检查、证件年审等正规检查相比,一些突如其来的"抽查"和"罚款"令他难以接受,"上个月我被罚了两次,一次是消防检查,罚了1000元;一次是安全检查,罚了500元。" "他们平时都没有搞过相关宣传,年终就突击抽查。"虽然,罚款金额虽然不多,但是,夏国华却怀疑检查者的动机,"罚款之后,也没有要求进行整改,让人感觉检查就是为了罚款。"夏国华的经历,实际上代表了当前少数监管部门对工作检查的错误认识:平时工作不到位,年终却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罚款等作为主要手段,对监管对象进行管理。

  从2011年8月开始,就有阳江市民开始投诉市区一家酒吧深夜营业,产生噪音严重扰民。两年间,该酒吧附近多位市民向包括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在内的十个部门投诉不下40次,但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据了解,针对市民的投诉,阳江市有关部门曾对该酒吧进行过多次检查,并于2012年8月份和9月份分别处以一万元和三万元的罚款。但是,连续的罚款并没有解决问题——2013年7月24日,当记者前往采访时,发现该酒吧仍正常营业,噪音依旧。

  罚款弥补工作经费

  实际上,部分监管部门在检查时热衷于收费的原因之一,是这些部门本身在运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张冰曾是粤北某县物业站的一位领导,今年刚退居二线。张冰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物业站现有在岗职工40多人、退休职工10人,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物业站的主要收入是向全县近十个农贸市场收取的市场档位费、管理费等。

  "档位费每年才几十万元,要养活这么多人,只有想办法创收。"张冰介绍,市场档位费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多收的空间不大。物业站创收主要靠管理费、整改维修费,以及各项检查收费,如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

  作为执法机构的粤北某县城管局,尽管不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也与物业站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该局王教导员告诉记者,城管局现有职工近50人,担负着全县的市容环境卫生、无证违章建筑整治、摊贩违法占路等诸多执法工作。由于工作人员多、财政下拨经费严重不足,他们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部分经费". "我们有一定的处罚权,比如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的罚款。"王教导员透露,每年城管局都会有一些罚款收入。但是,罚款首先要上交财政局,然后由财政局按照一定比例返还。

  灰色执法滋生乱象

  当前一些检查工作的不规范,也为少数政府机构的灰色执法提供了便利。

  粤东一镇长李锋告诉记者,作为乡镇一级,他们并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上级有些执法部门会将一些工作交给镇府,或者让他们协助,这就相当于下放了一定的执法权。

  李锋说,根据国家规定,实心红砖厂早在两三年前就应该被取缔。但是,他所在镇至今仍有两家红砖厂在正常生产。此外,镇上一家石材加工厂,也因噪音、粉尘污染等问题屡遭村民投诉。"这些都是被检查的对象,至于农村的乱搭乱建,更不用说了。"李锋告诉记者,对这些违法违规现象的监管,涉及到环保、国土、林业等多个部门。但是,这些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监管;而且,按照正常程序执法,过程复杂,难以操作,最终,都会采取最简单的方式,罚款了事。

  "上级监管部门罚款后,还会下达整改通知。之后的监管,就会交给镇政府。"李锋说,由于没有执法权,镇政府实际上也无法进行监管,"通常情况,就是找时间再去检查一次,再罚一次款而已。"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夏国华、张冰、李锋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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