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待遇标准(图)

发布时间:2013-12-30 22:13 | 来源:潇湘晨报 2013年6月26日A14版 | 查看:964次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讨论研究深化改进作风举措

6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大家发言并进行交流。图/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6月22日至25日召开专门会议。会议回顾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联系思想实际和所分管地方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分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研究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发言、对照检查自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会议认为,中央政治局发挥领导作用的一项基本要求,就在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抓改进作风,必须从中央政治局抓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自觉、认真、坚持贯彻执行,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要整治变着法子规避中央规定的行为

  会议认为,下一步,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研究、综合评估,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特别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

  会议指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紧密结合起来。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深刻剖析产生“四风”的思想根源,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会议强调,尤其要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节庆、论坛、招商会、国际性会议泛滥等问题,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会议指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要深化财政体制、审批体制、决策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会议指出,要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到充分贯彻。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挥棒”推动作风转变。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扫描]

  关于领导干部待遇的部分规定

  办公室

  根据2009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正部级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12平方米,科级每人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

  住房

  根据2000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部级干部可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面积220平方米以内,副部级在190平方米以内。

  配车

  根据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部长级干部配备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价格35万元以内轿车。一般公务用车价格25万元以内。2011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将一般公务用车价格降至18万元以内。

  秘书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副部级以上干部可以配备专职秘书。

  伙食

  根据1997年财政部规定,副部级以下(含副部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90元;局级以下(含局级)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0元;确需宴请的,宴请标准不得高于每天的接待标准,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同时,接待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上各种洋酒和各种国产名酒。

  住宿

  根据财政部2006年《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住宿标准(每人每天)副部长级600元、司局级300元、处级以下150元。伙食:每人每天50元。交通、通讯等杂费每人每天30元。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行

  《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责任编辑:杨晓均)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