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29 20:08 | 来源:齐鲁网 2013-05-17 08:10 | 查看:1496次
[提要]57岁的王海财是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耿王村一名普通村民,在多次车祸事故现场,他热血热心,施以援手,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见义勇为的颂歌。
王海财见义勇为受到表彰。
□ 本报记者 魏然 实习生 陆瑞洋
57岁的王海财是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耿王村一名普通村民,在多次车祸事故现场,他热血热心,施以援手,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见义勇为的颂歌。
2012年10月7日11点50分左右,青银高速淄博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核载53人的大客车发生侧翻,从高速路上冲下来,栽进了路沿下面的斜坡,造成多人伤亡。
事故发生时,王海财正在距事发现场60米处自家地里浇水。听见响声,他扭头一看,不好,发生事故了!王海财来不及多想,扔下铁锨,拔腿跑去,第一时间冲到事故现场。他看到碎玻璃洒了一地,一滩滩血迹触目惊心。车上乘客有老有少,有的在尖叫,有的在哭泣,有的在痛苦呻吟。
“大家不要慌,能动的慢慢出来,先让老人和孩子。”见此情景,王海财顾不上自身安危,大声地朝车里喊。等到能动的乘客差不多出来后,他钻进车厢,把7名浑身是血、处于昏迷状态的乘客抱了出来,乘客身上的血沾染了他的衣服,他也成了一个“血人”。
当时,一名年轻乘客的右手动脉被划断,鲜血喷涌而出,王海财急忙从路坡上找到一根塑料绳系在他的胳膊上,但是没有效果,便又把自己的上衣撕成布条,扎在这名乘客的胳膊上,并用双手紧紧勒住乘客的胳膊,血才流得慢了。
施救的同时,他多次拔打“119”、“120”、“110”报警电话,并帮助救援人员确定位置,为紧急救援赢得时间。在等待救援的时间里,王海财不断地和乘客进行交谈,劝导他们。一直到救援人员赶到,王海财才裸着上身默默地离开。“早一分钟的救援,就少流一分钟的血,就可能多挽回一条生命。”王海财回忆说。
王海财是个普通农民,家里日子过得很紧巴,老父亲患严重脑血栓,儿子还在外地上大学,平时他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但这丝毫不能阻碍他去帮人救人。
2000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稷下街道东街村民王建军在杨坡路齐都花园路口,被一辆货车撞成重伤,横躺在路中央。骑着三轮车路过的王海财见状,先打了报警电话,然后把伤员抱上自己的车子,飞驰至区医院,在医院抢救时,只有他一个人义务守在病房。
齐齐哈尔市民于恩芝在西高社区做洗车生意,几年前在耿王村口加油站附近,被一辆货车撞出20多米,当场昏迷不醒。王海财恰好回家路过,迅速拨打了“110”、“120”,跑来跑去地忙活照顾,赶来的“120”急救人员以为他是伤员的家属。在医院,他背着这个素不相识的伤员,爬到医院二楼去拍片,掏出自己身上仅有的14块钱,为其办理了挂号诊疗手续。后来病人家属携带现金多次登门感谢,都被他谢绝。
“我一分钱都不要,要了,我就是一个小人!”当别人问起王海财见义勇为的原因时,他说:“这些人是我的兄弟姊妹,救了他们,我不会后悔。”
2012年12月,王海财被临淄区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杨晓均)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