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少女被杀 安徽两警察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3-12-27 21:36 | 来源:南都网 2013年9月12日A24版 | 查看:1806次

受免职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蚌埠警方总结称他们未能有效制止行凶

  据中新社电 安徽蚌埠的两名警察目睹少女被杀而未能及时挺身而出备受非议。记者11日从蚌埠市委获悉,该市警方决定:免去宋某某马城派出所指导员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给予民警崔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

  8月18日下午,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十多刀后遇害。而当时目睹命案发生的两名警员没能挺身而出,这遭到舆论批评。

  有媒体公布案发时的监控细节称:该女子遇害时,两名警员就在面前,但未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人才上前将其控制。

  与此同时,蚌埠市公安局召开整顿机关作风工作会议,总结两民警在这起暴力行凶案件现场紧急处置中未能有效制止行凶的教训,反思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解决公安机关在应急指挥、现场处置、民警素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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