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可将自有土地建人才公寓

发布时间:2013-10-06 17:49 | 来源:南方日报 2013年10月6日 A05版 | 查看:562次

  提案答复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 通讯员/张其明 实习生/岑卓姸)昨日,笔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高度意识到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重要性,目前正在积极解决,稳步推进。省教育厅从解决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作为突破口,通过高校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争取政府划拨土地建设教师周转房,利用政府资金建设或购买专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蒋宗勇提交提案,建议加快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他说,引进人才工作中最大的难题是住房问题。许多从国内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博士后和专家到广东工作,没有办法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导致我省引进人才比很多省难度大,甚至我省有不少人才流向江浙沪。

     对此,省住建厅披露了我省在高层次人才住房方面的一些措施。以省教育厅为例,该厅从解决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作为突破口,通过高校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争取政府划拨土地建设教师周转房,利用政府资金建设或购买专门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

     省科技厅在《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一次性给予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省住建厅透露,该厅草拟了《关于解决我省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意见》(代拟稿),提出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的资金主要来源:高层次人才工作关系在行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高层次人才工作关系在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住房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解决,当地财政可以适当承担一定比例。

     “由于目前对高层次人才的标准和范围尚未有明确的界定,因此也影响了《关于解决我省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意见》中一些具体细则的确定,我们将进一步听取各方的意见,继续完善相关措施。”省住建厅表示。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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