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27 22:35 | 来源:羊城晚报 2013年07月26日 第A01G版 | 查看:2134次
见义勇为受伤成为植物人,无奈赔偿难以执行,英雄随时断医断药
李聪森日夜守护着植物人弟弟摄森
冯开曾想帮助李家筹款但未能遂愿
文/羊城晚报记者 蒋铮
通讯员 杨明伟
实习生 李嘉怡 林渟
图/羊城晚报记者 陈文笔
7月23日,大暑。李摄森在未开空调的病房里躺着,手蜷曲着,冰凉。
他睁大眼睛,又闭上了,开始痛苦地咧着嘴,喉管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该吸痰了。”三哥李聪森熟稔地叫了护士来。一条一尺多长的塑料管通过气管切口,直插进肺部,转动、加压,抽取、再转动……
即使他是植物人,记者依然能感觉到他的痛苦。李聪森说,摄森每天至少要这样吸痰五六次,普通人“咳、呸”的简单动作,摄森只能靠吸痰机完成;一次不做,就可能窒息而死。
谈及当年的救人,李聪森和二哥李泼森都说,人是有良心的,看到别人呼救,必然会伸出援手,但他们也想不到,弟弟摄森的结果是现在这样。
不到位的药费
2012年6月2日是李摄森的31岁生日,在生日前的一天,由于下到3米多深的废渣池救人,他中毒窒息,深度昏迷至今未醒。
他被云浮市新兴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赞誉如潮,但截至今年5月10日,已经花出去的48万元诊疗费,却让整个李家砸锅卖铁都无力支撑。
3月26日,山穷水尽的三哥李聪森不得不放下尊严,在广州街头跪地举牌卖肾救弟。有关部门得知后准备为其申请15万元的救助款。
7月1日,李家得到一个好消息:新兴县执法局开始受理法院二审判决的赔偿执行申请。按照二审判决,见义勇为的李氏兄弟可以获得总计近30万元的赔偿款:李摄森约25.4万元;李聪森2.7万元。其中,废渣池主人冯开被判赔其中的70%;被救者李卫堂、冯炳辉(冯开之子)各判赔15%。
7月23日,李家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判赔的三人经济情况都不好,“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位。”此时,李家在医院的住院费余额仅剩几千元,而李摄森一天的诊疗费用至少要1500元。
不忍睹的痛苦
在广州三九脑科医院十楼病房,记者看到李摄森时,他的眼睛睁开着,圆圆的,虽然没有焦点,但不时朝右上方转动一下,让外人以为,他的状况还可以。
但主任医师黎肖弟却不这么认为。“摄森即使睁开了眼睛,实际上对任何人既不会看、也不会做出反应。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醒、也无法预计他什么时候身体状况能改善。”黎肖弟说,李摄森入院快3个月了,连自主排痰都做不到,属于情况比较严重的病患。
因为无法拔管,李摄森只能在医院里继续住下去。如果回到家里,切开的气管随便一点细菌进入就能要了他的命。
从理疗室回来,李聪森轻轻地把李摄森从轮椅抱到病床上,170厘米、曾经体重120多斤的李摄森如今瘦得还不到90斤。
也许是刚刚回到病床,李摄森像被挪了盆的植物一样不适应:双脚用力地弯曲勾架在一起,全身绷紧微微发抖。
“现在已经好多了,以前他随时都会紧张得全身绷紧,满身大汗,一天得换8套病服、两套床单,全部湿透。”李聪森轻轻给弟弟掖好床单。在大热天里,记者摸了摸李摄森的手,冰凉。
不放弃的每天
为了照顾弟弟,李聪森的所有睡眠都被分割为不足2个小时的若干片段,因为即使不做其他事,每隔两个小时,李摄森都需要翻身、擦身一次,以避免肌肉坏死和褥疮。
李聪森每一天都是这样的——
早晨7时,李聪森开始给李摄森鼻饲当天的第一顿流食,然后自己赶紧去食堂吃点早餐。
8时至9时,打点滴、雾化吸入用药,这样的程序,一天里要重复3次。
9时至10时,把李摄森从床上抱到轮椅上,送去理疗室进行体音波震感治疗。
10时,把李摄森送回病床,常常在这时候,李摄森会积痰、躁动,必须请护士用吸痰机吸痰,用仪器辅助拍背,让胸腔里的积痰松动,方便吸出。一天拍背至少两次,吸痰至少6次。
11时,第二次鼻饲用餐。再过一会儿,义工黄姨会来医院帮李聪森顶班,让他出院买菜,回到邻近出租屋里,为自己和李摄森做饭菜和流食,再洗个澡。但睡眠的时间是没有的,因为黄姨最多只能在医院里呆3个小时。
下午5时,第三次鼻饲,接着又是很多上午的例行程序,就这样一直到深夜……
而李聪森因为救人晕倒缺氧也留下了大脑受损的后遗症,很多事情嘱咐过了依然会忘记,医生跟他说话也常常答不上来。
二哥李泼森说,现在四弟摄森重病,全家老少13口人,只剩下他一个壮劳力,李聪森必须承担起看护责任。
不乐观的执行
法院判决的总计近30万元赔偿款,原本是李家的救命稻草,但记者获悉,这笔钱不仅无法雪中送炭,还很可能变成“水中月”。
在新兴县六祖镇上洞村,记者找到了冯开。这位老人站在自家已经住了27年的老屋前,摊开双手,神情无奈:“家里就这一栋老屋,我现在70多岁了,借钱都无门……”
在冯开的老屋旁边,是一幢看起来崭新的三层砖楼,这是大儿子冯炳辉和二儿子冯炳材共住的房子。冯开解释,冯炳辉家里有三个子女,大儿子正在上大学,学费一年就要1万多,两个女儿一个在读大专,一个在读高中,为了凑学费也常常借债,家无余财;而二儿子本身也是救人英雄,跟父亲、大哥的债务无关联。
而另一位被告李卫堂,是六祖镇的一位村民,偿债能力非常有限。
在新兴县法院,副院长冯得兴坦言,执行程序已经启动,目前正在对三位被告实施“四查”(注:查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工商档案),但前景不容乐观,“如果所有程序走完,被告确实没有财产赔偿,那法院也只能中止执行,没有其他办法。”
如果分文无得,怎么办?冯得兴告诉二哥李泼森:“实在执行不了,原告还能申请司法救助,但救助款不多,而且是一年批准一批。今年3月刚刚发放了一批。一般来说,一个人获得的救助款不超过5000元。”
2万元,也仅仅是李摄森半个月不到的医疗费用。冯得兴建议,还是要多向社会争取援助。
回放
热心救人 无奈官司
2012年6月1日,新兴县六祖镇,冯开雇请工人为其清理荒废多年的腌制凉果废渣池,没想到废渣池却发出浓烈沼气,工人李卫堂很快晕倒在池中。冯开的大儿子冯柄辉下池施救,随即晕倒。正在同一个厂房内焊钢窗的李聪森和李摄森闻声下池救人,不幸兄弟俩也晕倒在池内。
村民苏自立和冯开二儿子冯柄材等村民随后赶到,他们先用电风扇通风,再下池将四人全部救起。李卫堂、冯柄辉、李聪森三人陆续治愈出院。李摄森疑因窒息过久,昏迷不醒至今。
出事后,李家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在政府部门的建议下,起诉冯开、冯炳辉和李卫堂,要求赔偿损失。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冯开、李卫堂、冯柄辉需共同承担总计28万余元的李氏兄弟经济损失。
访谈
后顾之忧 国家有责
中国好人网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救人者伤重难治、被救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的情况,在国内非常普遍。很多被救者确实无力偿付,这时候国家要站出来承担主导责任,通过以国家为主体的救助系统,化解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见义勇为往往是在国家和他人生命财产遭受威胁时挺身而出,如果处理不好,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极坏,老百姓会认为‘好人没有好报’,将来也不愿意再见义勇为,对国家的形象和道德建设造成很大损伤。”谈方说。
“好人网”曾经向李摄森捐助1万元,并计划追加捐款。但作为民间NGO组织,好人网的力量也很有限。
谈方说,见义勇为者受伤致残,政府不应该把它当作一般的民事诉讼处理,简单判定被救者或者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了事,“太多案件判赢还是拿不到钱,救人者只得到一纸空文,政府一句‘我们已经判了’就撇清责任,是不对的。”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救命人苦等救命钱》)
(责任编辑:孟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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