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心馨语家政成人奶妈服务,炒作还是荒谬

发布时间:2013-07-05 11:09 | 来源:浙江民营企业网 2013年07月03日 | 查看:8250次

     年龄仅二十多岁的年轻妈妈,为赚取每月上万的费用,竟撇下出生几个月的亲生小孩,为一些家庭提供人奶服务,而从中牵线搭桥的家政公司,每成功介绍一个年轻奶妈,就可获利8000元,如果价格可观,甚至可以为成人提供人奶服务。

     这样的服务是否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此展开了调查。

     奶妈服务火爆

     有着奶妈服务的深圳市心馨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村龙珠大道一住宅区内,虽办公面积不大,其业务却已扩展至全国各地。

     7月2日,记者在网上调查发现,心馨语公司于近日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排在首位的便是奶妈的招聘,且标明高薪急招。在该公司的网站上,服务热线被放置在网站首页最醒目的位置,打开服务项目,奶妈服务赫然在列。在公司产品介绍中,还有大量裸露乳房的年轻奶妈的照片,提供给客户选聘。此外,该公司还在网上做了大量推广,其在产品介绍中写着,心馨语奶妈中心长期提供奶妈,奶妈年龄20至26岁,高中以上文化,形象好,奶水多,质量好,愿意喂养别人的小孩,也可以为亚健康的成人提供奶水。

     随后,记者拨通了心馨语公司的服务热线,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该公司有奶妈服务,奶妈都是20多岁的年轻妈妈,小孩只有一两个月大,且奶妈在雇佣前都会进行乙肝等体检,绝对放心。而当记者询问是否可向成人供奶时,该工作人员予以了否认并挂掉了电话。

     7月3日,当记者再次拨打心馨语公司的服务热线时,均已无法拨通。

     据深圳地区媒体报道,心馨语公司通过网站和熟人介绍,该公司的奶妈和客户均遍布全国各地,每成功介绍一个奶妈,公司可获利8000元,其中雇主支付6000元,而奶妈则承担2000元。通常一个奶妈的月收入大约在8000至12000元不等,包吃包住,基本不用做其他家务,只需喂奶照顾小宝宝。每个月至少有15个奶妈被送往全国各地,留在深圳的约有一半左右,仅6月份就有十多个奶妈被订走。目前的奶妈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状态,通常很多人还未生孩子之前就已预订。

     这些奶妈基本都是生活窘迫、孩子都未足岁的年轻妈妈。奶妈都会经过前期筛选,包括家庭状况、生育年龄、家族病史、身体健康等。来此雇佣奶妈的客户主要分为四种人,有产后自己无奶不得已请人的,有婴儿过早喝奶粉致使出现不良反应的,也有产妇害怕哺乳导致身材变形的,还有喝人奶来调理身体的成年人。

     对于家境贫寒的奶妈来说,这无疑是一笔有着巨额收入又轻松的工作。

     人奶对成人无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几年前,深圳已有多家家政公司开设了奶妈服务。尤其在2008年中国奶粉污染事件发生时,奶妈的薪水一度高达上万元,之后需求量又逐渐减少。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一些有钱的成年人雇佣奶妈,不是为了婴儿,而是自己饮用人奶来补充营养。

     据当地媒体报道,奶妈服务成年人的收费比服务婴儿要高。在心馨语公司,一个服务成年人的普通奶妈月薪约在1 .6万元左右,身体健康、容貌姣好的奶妈价格更高。如果价格可观,还可以直接对着奶头饮用,成年人如果不好意思也可以用吸奶器盛装后再喝。

     据了解,5月10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内地首家母乳库。据该医院营养科主任刘喜红介绍,母乳库内的母乳来自无偿捐赠,并无偿提供给早产儿、术后的婴儿、牛奶蛋白过敏婴儿、化疗后的患儿、重症患儿等有需要的孩子使用。

     刘喜红指出,母乳确实是非常好的营养品,但对于成人来说,除非有非常严重的肠道疾病,普通食物无法吸收,或者急需母乳里的抗体,否则根本起不到补充营养的作用。

     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国英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家政公司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并没有“奶妈”这一项,只是有些市民有这方面需求,行业协会也不能完全反对。奶妈服务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奶妈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达到要求是关键,需要推出相关的卫生保障等系列措施来规范行业市场。

     是否违法难定性

     广东省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认为,根据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奶妈不能理解成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经营”,如果社会组织或个人将乳汁经营产业化、规模化,并从中牟利,属违法行为。但此规定法律效力较低,只有规范作用,不具有法规、规章级的法律效力,难以作为执法依据。

     7月2日,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奶妈服务从古至今由来已久,从社会需求的角度来讲,给婴儿或成人提供人奶服务也未尝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即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说,心馨语公司所经营的奶妈服务并不属于违法经营。然而,嘴对嘴和挤出来放到奶瓶里饮用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嘴对嘴涉及到色情服务方面,不仅违反法律中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还可由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来进行处罚。

     7月3日,在深圳颇有名气的社会观察学者、深圳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兰军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也认为,为婴儿提供人奶服务是一种社会传统,而成人购买人奶服务属两厢情愿的市场交易。从罪刑法定主义角度来讲,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成人饮人奶、甚至可能是嘴对嘴饮用属违法行为,就不能去推断该行为是违法的。

     对于内地中介声称人奶可抗禽流、助复元,香港儿科专科医生余则文批评不可信,“此说真是自暴其短、荒天下之大谬,除非奶妈自己染过禽流,否则怎会有抗体?”他说,医学界至今无针对成人饮人奶效果的研究,认为中介公司标榜的功效一律无科研根据。

     香港营养学会会长张智良说,人奶中有免疫球蛋白及大量脂肪,为婴儿增加抗体并促进细胞生长,但成年人本身已有很多抗体,亦可食用固体食物补充营养,根本毋须饮用人奶。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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