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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主任欧广源:“见义勇为牺牲奖100万才能吸引眼球”

发布时间:2012-09-29 23:41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2-09-28 AA08 | 查看:3564次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见义勇条例草案修改稿,欧广源建议提高奖励标准

“见义勇为牺牲奖100万才能吸引眼球”

  摘要:“见义勇为牺牲奖励才30万元比车祸赔得都少,要提到100万元才有亮点!”昨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分组审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建议,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奖励应提到100万元,这样条例才能“吸引眼球”。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林宏贤 见习记者连楷 通讯员任宣 “见义勇为牺牲奖励才30万元比车祸赔得都少,要提到100万元才有亮点!”昨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分组审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建议,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奖励应提到100万元,这样条例才能“吸引眼球”。

  见义勇为牺牲奖励比车祸赔得少

  按照草案修改稿,见义勇为牺牲最少奖45万。包括了由省人民政府一次性颁发30万元、行为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一次性颁发15万元以上的奖金。

  分组审议时,欧广源拿过麦,直指奖励金太少:“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奖励才30万元,太少了。车祸死亡赔付也有50万-60万元,见义勇为奖励要比车祸高。”随后,他提出,不单是牺牲要提高60万-70万元,丧失劳动能力也要奖励40万-50万元。广东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金正佳接话说,确实可以提高,按以往的统计,每年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人数不多。

  建议丧失劳动能力奖励80万元

  随后有委员提出,草案修改稿中的一些保障条款容易受政策法规限制。欧广源听后觉得一次性奖励更加重要。“一次性奖励是刚性的,容易操作,这样吧,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奖励80万到100万元。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奖励80万元。”现场大多数委员表示赞同。

  这时,欧广源又进一步提出:“还要大胆点,见义勇为牺牲一次性要奖励100万元。这样这个条例才会有效果。大家同意吗?”委员们纷纷表示同意,委员杨英认为这将有益于扭转社会风气。

  “见义勇为奖励不宜高过烈士”

  “提高到100万元才能吸引大家眼球,让人敢于做出牺牲。虽然见义勇为不是为了财。”欧广源认为,该条例应该成为今年省人大立法修法的一个亮点。见义勇为奖励条例一要体现重奖,二要做好保障,此外,见义勇为的确认要严谨科学。

  随后也有委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兴表示,他赞同提高见义勇为的奖励,但金额不宜超过烈士,建议与民政部门斟酌测算。

  此前据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统计,1999年至2011年期间,广东省内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174人,重伤人员84名,轻伤和轻微伤人员360人,发放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奖励金1141万元。南都记者据此计算发现,平均下来,每人仅获得1.84万元奖励金。

  焦点

   应制定不公示认定程序

  委员热议提高奖励金额后,如何认定见义勇为又成为一大焦点。委员许家瑞认为,修改稿中规定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但又规定“除非是不宜公开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不公开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保密”。“什么情况应该不公开应该有认定的程序”,一旦认定不准确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知多D

  烈士奖励金额最少109万元

  根据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烈士家属可获得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

  褒扬金金额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以2011年的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为例,2012年的烈士褒扬金应为654300元;抚恤金方面,除开军人和因工伤牺牲的烈士,一般范围的烈士还可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436200元,外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因此,2012年一般范围的烈士的奖励金额为褒扬金65.43万元,抚恤金43.62万元,一共是109万元,还不包括外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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