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20 22:38 | 来源:乐云网 2012/6/4 11:02:00 | 查看:3029次
董仲彬用纸条向社会好心人致谢。
刘晓波在母亲病床上摆出的献血证。
摄影:本报记者 段玉良
本报记者 曹红蕾 见习记者 雷沛
●因为互助献血,大家对无偿献血可能都有点不理解了。这是一个介于违规与不违规之间,暧昧不清的灰色地带。借着互助献血制度的漏洞,被《献血法》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卖血组织获得了另一片生存天地。在这个制度之下,献血与用血的问题似乎成了一团乱麻,越理越乱。眼下,用互助献血来应对血荒是个下策,我们走回头路了。——江苏省血液中心研究员梁文飚
●一味强调补偿和奖励,就有可能如互助献血一样,挑战着“无偿献血”的“无偿”性,异化为变相卖血。在很多发达国家为什么不会出现献血功臣看不起病、一病就贫的情况?原因就是这些地方的医疗保障做得好。——昆明市人大代表李春光
在昆明异常炎热的初夏,在省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出现一个喉管被切开、脖子上包着纱布的男子,摆出16本献血证和2本荣誉证乞讨。这名叫作董仲彬的昭通男子,曾经献血35次(可查询次数),而如今自己身患癌症无钱医治。继董之后,一个叫刘晓波的男子又进入公众视野,他曾献血达52次,目前他的母亲也得了癌症,急等着手术费。
在自救的道路上,“献血好人”们如何遭遇了制度盲区的限制?但若过分强调奖励和补偿机制,无偿献血会不会异化为变相卖血?“流血又流泪”的根源究竟是献血补偿制度还是“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制度?
奉献
献血的“主力军”
今年48岁的董仲彬,履历并不复杂。他老家在昭通巧家县白鹤滩镇红卫街,据其介绍,他从四川一个中专毕业后回到老家,在一个煤矿当矿长,后辞职出来做个体户。2000年时,他还是想做建筑老本行,就离开巧家县到了广东,几个月后又去了北京、上海。
董仲彬说,他第一次献血是2001年在东莞,当时工友摔下高楼受伤,和他同为B型血,所以就献血给他。那以后他就觉得“献血能帮助人,实现做人的价值”,开始常常献血。2002年底,他和妻子离了婚,来到昆明后一直做建筑工人。董仲彬说,他一共献血57次,在昆明献了48次。他有16本献血证,有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奖状”,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为他颁发的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记者了解到,如董仲彬这样的农民工已经成为目前献血的“主力军”。昆明血液中心副主任车忠民近日表示,昆明市每年采血量将近30吨,这些血50%-60%是外来务工人员献的,20%-30%是大学生献血,还有10%左右是白领、公务员等其他常住居民献的。而这些血,大部分流进昆明城镇居民的身体。
记者在云南昆明血液中心查询得知,董仲彬在昆明市内的献血记录是35次,其中33次是献机采血小板,2次献全血。其最后一次献血为2010年11月。其所献血的总量为:33*800毫升(血小板)+2*300毫升(全血)。
这位献血功臣如何能在8年内献出相当于6个成年人血量的血液?昆明血液中心主任助理朱祥明表示,献全血需要相隔半年才能再次献,而献血小板只需相隔28天(一年不得超过10次)。且7月1日将实行新国标,献血小板的间隔将缩短为2周。“若遇到紧急情况,经过医生批准,间隔一周就可以再次献血小板。”
血荒之下 难能可贵
和董仲彬一样,农民工刘晓波也是个献血功臣。在一本由昆明市政府颁发的昆明地区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光荣册上,他和董仲彬的名字同时出现在第5页。这个来自禄劝县农村的小伙,从2001年开始,献血共52次,有两本荣誉证书和17本献血证,是中国红十字总会颁发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及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 “昆明市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刘晓波初中毕业后就来到昆明打工,他说自己最初只是看着别人献,自己也跟着去。后来知道献血可以帮助很多人,就常常去,竟坚持了11年。周围的朋友都不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但他觉得这样人生才有价值。在汶川地震时,他还申请去到灾区做了志愿者。
昆明医疗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社会上流传着一些声音,称献血有害身体健康,称用血费用被医疗机构“吃”了等等,致使采血机构的公信力下降。去年昆明及全国多地出现的血荒,与此不无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董、刘等“献血好人”更显得难能可贵。
为何要献那么多次血?董仲彬说,自己曾经因为赌博让家庭破裂。“我不停地献血,就是想重新来过。我想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说,这么多年自己一直献血,都没有生病过。血小板比正常人多2倍,恢复得快。而后来得癌症跟献血无关,是因为在工地上和工友喝酒“喝凶”了。“科学研究证明,在献血者身体健康且符合献血条件的基础上,献血不会危害身体健康。”昆明血液中心主任助理朱祥明说,至于输血所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用于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测、分离、储存、运输等,并非谋利。用血费用并不是血液本身的费用。
困境
难以逾越的“补偿门槛”
董仲彬说,从2009年开始他就感觉喉部不适,2010年医生告诉他得了肿瘤,切除后化验得知是恶性,他得了甲状腺癌症。过了一段时间,他去检查发现原来的肿瘤已经扩散成了两个。
董仲彬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一系列治疗他已经花完了所有积蓄,要继续手术还需要8万元。不过其事件引起关注后,他在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继续手术需要30万元。而近日本报采访他时,他表示:“不知道还要用多少钱”。
“难道他献血那么多次就不能得到一点补偿吗?”许多网友不解。云南昆明血液中心主任助理朱祥明告诉记者,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享受一定的优待,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献血补偿”。献血者及其近亲属按照其献血量,可以获得终身或等量的免费用血。
记者了解到,献血者用血时不能在医药费中直接扣除,而需要先垫付用血费用,然后拿着献血证回到原来献血地区的卫生部门报销。华东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国炜表示,由于先用血后报销的过程极其繁琐,很多人都不胜其烦,放弃了用血权利。而全国各地“各自为政”的用血偿还标准,对作为献血主力的农民工和学生来说,更是一道难越的门槛。
记者从昆明市血液中心获悉,2011年昆明全市临床用血约14万个单位(一般情况下1个单位相当于200ML全血),报销仅500人次,报销总金额约100万元。不过在董仲彬这里,问题的关键不是其需要免费用血,而是他需要治病的手术费。但是在我国,法律和制度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无偿献血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给予补偿和救助。
有专家认为我国目前献血的激励机制不够。在国外,如德国,凡是献血,就可以得到免费且最严格的体检;在马来西亚,献血者可以得到商场打折卡……然而这些国家也没有关于献血功臣遇到重大疾病时的救济制度,原因是这在他们的医疗保障制度里就解决了。
“互助献血”是走回头路?
刘晓波和董仲彬一样遭遇了困境,不过生病是他母亲。今年4月,他和妻子刚结婚1个月,他的母亲就检查出直肠癌。
刘晓波和妹妹早年就到昆明打工,母亲廖学珍一个人长期生活在农村。今年5月,廖学珍便血次数越来越多, 24日刘晓波携母亲来到昆明,28日确诊为直肠癌中晚期以及胆结石。医生告之,手术费约需6万余元。一家人陷入了窘境。
“很多人献血是想为自己或家人以后出意外需要血作准备,”一名昆明医疗界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小私心”是很可以理解的。然而,目前全国多地医院实行“互助献血”制度却被认为在挑战着“无偿献血”。所谓“互助”,就是若病人需要输血,要找几名亲友来献等量的血(血型不限),这样血液中心才能调配符合病人血型的血,并需付费使用。伴随着血荒,互助献血已成为采供血机构的“救命稻草”,昆明亦如此。
“因为互助献血,大家对无偿献血可能都有点不理解了。”江苏省血液中心研究员梁文飚表示:“人们真的从内心深处觉得,我捐血,是为了献出爱心去救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这才是无偿献血的真正方向。强调无偿是出于安全考虑,只有出于纯粹自愿,人们才会在献血前如实回答自身的健康情况。对某些处于窗口期的疾病,目前的血液检测技术仍有漏洞。”梁文飚认为,在这个制度之下,献血与用血的问题似乎成了一团乱麻,越理越乱。眼下用互助献血来应对血荒“是个下策”,“我们走回头路了。”
刘晓波说,母亲做手术的血不需要“互助献血”。因为按照《献血法》及昆明市相关规定,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量,其近亲属可等量用血。像他这样献血次数远远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其母亲的用血是可以免费的。但是,和董仲彬一样,他们的困难不是用血费用,而是所有医疗费。
声音
求助之困源于现行医疗制度
“我觉得在这个事情上,不是强调献血补偿制度的问题。”昆明市人大代表李春光说。首先,董仲彬、刘晓波等人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其奉献应该得到进一步鼓励,才会有更多的人去献血。但是,鼓励的方法不应该是用制度甚至法律的方式“保障其生活无忧”。“献血多少次才算是对社会有突出贡献?体育冠军、抗战老兵等等也是对社会有贡献的,这样的人群太多了,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情况下,政府的能力有限,现实很难操作,很难做到。”
李春光表示,献血功臣“流血又流泪”的根源是现行医疗制度。一味强调补偿和奖励,就有可能如互助献血一样,挑战着“无偿献血”的“无偿”性,异化为变相卖血。在很多发达国家为什么不会出现献血功臣看不起病、一病就贫的情况?原因就是这些地方的医疗保障做得好。而我国,“看病难、看病贵”让很多老百姓陷入困境。“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他说,“献血功臣”这些群体的出现进一步鞭策着我们的公共医疗制度。而他们的问题的真正解决有待于医疗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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