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普该不该发帖 微博应怎样自律

发布时间:2012-05-13 05:59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2年04月28日 03版 | 查看:708次

 药家鑫案:网民不再贴“标签”

  4月27日,受害方张妙的父亲要求药加鑫的父亲兑现药家鑫“遗赠”的20万元案,在西安开庭审理。去年,药家鑫案在全国网民中曾经引起巨大的情感波澜,张妙一方家境的极其贫困,加害者一方被大肆宣扬的“官二代”、“军二代”身份,对其家庭强势干预司法的担忧,甚至引出这样的断言:药家鑫和法律,药家鑫和中国,只能活一个。

  在当今存在社会不公,特别是官民和贫富对峙现象的大背景下,药家鑫案被网民“标签化”了。在一些热点舆情中,网民经常不问是非,只问善恶,顾不上仔细辨析事件细节,习惯于凭平日对社会的“刻板印象”宣泄牢骚不满。

  自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特别是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柴静专访药父后,网上的愤激情绪渐趋平和。药家鑫的家境是普通工薪阶层,并没有传说中的5套住房。药家鑫的下场是咎由自取,但其父母是否也为高压郁积不得舒展的社会心态承受了一份沉重?在药家鑫死刑当天,知名网友王小山慨然发帖:“很难想像,此时不同情药家鑫父母的人,当初会真正同情被害者的家人。”

  赵普发帖引发职务微博之争

  4月9日,加V认证为“央视主持人”、粉丝达190万的赵普发出一条微博,称转发自调查记者短信:“不要吃老酸奶(固体形态)和果冻,尤其是孩子,内幕很可怕,不细说。”这条微博在网上疯传,被视为“问题胶囊”风波的源头。传媒人张力奋认为,赵普率先披露明胶丑闻,是“基于公共利益”。还有人认为微博发声,有利于冲破报道阻力,“倒逼真相”。

  公众人物特别是媒体人的职务微博,如何处理个人表达和所供职的媒体关系,在新闻界引发严肃思考。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张志安建议,鼓励记者实名开博,但记者微博“可以评论为主,未刊发的新闻不宜/不应提前发布”。“如果消息来自同事,而新闻尚未报道,的确无权公开。如果发布信息太过模糊,又易引起社会恐慌,确应审慎。”网友胡瑞直言不讳地说:作为央视的员工,传播尚未播报的新闻内幕属于泄密。

  路透社的《网络报道守则》就告诫记者:“在社会化媒体上,职业行为和个人行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工作账号和私人账号需分开。“当你必须以记者身份出现在社交网站时,请事先征得主管同意。”路透记者如在微博客发布新闻,“必须保证该新闻是在新闻线路已经播发过的”;“转发/共享一个链接轻而易举,但如果你转发/共享的内容最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者让人联想你偏向争议中的某一方,就会损害你个人和路透的声誉”。

  “随着网络微博等的迅速发展,每一个人都成为一个‘通讯社’。”微博的言论自律和他律,对于普通网民和媒体人来说,都是全新的挑战,对于初学者出于社会善意却欠谨严的发言,不妨多包容,但媒体人内心要警钟长鸣,对记者网络发言的规范也应尽快制定和实施。

  “微博女王”让《人民日报》有了危机感

  4月26日,人民网官方微博的一条博文引出数千次转发:“微博女王”姚晨让人民日报人有了强烈的“危机感”。一位年轻编辑在社内培训时举出姚晨粉丝1955万的事例,这意味着她每一次发言的受众,比《人民日报》发行量多出近7倍。

  社交媒体指数型扩散的传播方式,给传统媒体造成冲击。《人民日报》社长张研农4月26日在复旦说:在互联网时代,主流媒体若想位居主流,就得做互联网纷乱信息的过滤器,做网络偏激情绪的缓释剂,做国民心态的压舱石。这是主流媒体应尽的责任,应有的气度。(祝华新)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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