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06 07:35 | 来源:东方网 2012年4月18日 09:57 | 查看:1490次
选稿:实习生 汪婧婧 作者:陈云发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曝光了浙江新昌儒岙镇的一些无良企业用废旧皮革加工成医药毒胶囊的黑幕,据说这里每年生产药用胶囊一千亿粒,占全国胶囊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胶囊之乡”曝出的这一特大丑闻,顿时在公众中引发了对药用胶囊的恐惧感。
我们在感谢央视记者以艰苦认真的精神暗访调查,为公众揭开这一黑幕的同时,也对新昌当地有关工商、质监部门放弃对胶囊企业的监管表示愤慨。这些企业的恶行在新昌已存在多年,为什么他们用所谓“白袋子”有毒明胶“蓝皮胶”原料制造毒胶囊,监管部门就发现不了?
新昌生产的药用胶囊壳,是用于制药的,而病人所吃的药,首先要洁净、有效,洁净就是药物要保证无菌无毒无污染,不仅生产工艺上要洁净,而且原料也要洁净。但新昌一些无良企业却以污染毒原料制成胶囊外壳,这就无疑是让病人服毒药。有关质量监管部门若经常、及时地加强监管,让胶囊企业将产品送检,就很容易检测出重金属铬超标的问题。但我们遗憾地看到,新昌这些毒胶囊企业完全是在无监管下肆无忌惮地进行生产的,他们向国内知名大药厂提供毒胶囊用于制药,危害了人民的健康。所以,在这场毒胶囊事件中,当地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有责任,正是他们把关失守、监管空白,才导致新昌的毒胶囊企业横行了多年。
新昌毒胶囊横行多年的教训,也向社会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对药品生产的原料企业要不要实行特殊监管?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对制药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都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即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是,对其上游的原料企业,并未实行“许可证”制度,我们看到,新昌的那些无良“毒胶囊企业”,在大量生产药用胶囊时不需要特殊的医药生产许可证;而胶囊的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如河北衡水的学洋明胶蛋白厂等企业,他们生产胶囊原料“蓝皮胶”时,也根本没有什么许可证制度,在很脏、很随意的环境下生产,而且把药品生产原料与工业生产原料混装,致使这种含有重金属铬的“蓝皮胶”做成了病人服用的胶囊。正是这种药品生产上游原料的缺乏许可证监管,才使毒胶囊从原料到成品一路绿灯,而最后一道生产关口药厂虽然有严格的许可证审批制度,但由于前道工序失守,终于让毒胶囊包裹上药物,让患者吃进了肚子。药企上游原料生产监管一再失守,类似的“毒胶囊”事件就难以彻底杜绝,所以,应建立对药企上游原料企业的严密生产许可证制度,以保证药品生产一开始就在绿色无污染下进行(有的从种植开始就应坚持绿色环境)。
此次毒胶囊壳生产企业及有关制药厂涉案,并非是有关厂家的无知,而是无良企业为了追逐最大的利润,故意生产黑心产品,其行为形同“对病人投毒”,因此,必须对有关企业责任人进行严惩,我主张不仅从经济上要罚他们一个倾家荡产,而且应依法严厉惩处,不如此,民众就无法有安全感。
(责任编辑:曹子敏)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