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24 23:47 | 来源:东方早报 2012-04-12 02:45 | 查看:880次
收信人收到平信67封,没收到33封,丢失率高达33%!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上月初,央视调查记者特意从北京寄发平信100封,收信人是遍布不同城市和乡村的熟人。直到前天晚间《平信不“平”,平信不“信”!》在央视《新闻1+1》播出,收信人收到平信67封,没收到33封,丢失率高达匪夷所思的33%!
根据国内《邮政法》及《万国邮政公约》,邮政公司无须就平信丢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而,本次“央视试验”未收到平信的33名收信人只好自认倒霉,包括央视亦是有气无处出。
常识告诉我们,就是挂号信件、保价信件甚至于快递信件,其投递过程想做到万无一失也是不可能的。如是,平信投递过程出现一定比例的丢失率是情有可原的。
问题是,凡事都得讲个度。如果丢失率为5%,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丢失率再高出几个百分点,寄(收)信人乃至整个舆论是会予以原谅的。当丢失率高达三分之一,甭说社会舆论不依不饶,只要邮政公司还有起码的职业操守,恐怕也会有愧于“人民邮政”称谓。
凡事都得讲规矩。平信投递在国内的“自然丢失率”应该是多少我们查不到,如果有这一考核指标,请国家邮政局如实向社会公布,如果还没有,监管部门当从速立规矩。
邮递人员私自丢弃、藏匿,包括将成麻袋的未投递信件当废纸变卖的丑闻时有耳闻,为此蹲大狱的邮递员也非个别。33%的平信丢失率难免让人不得不往“坏处”想,为“坏”而愤愤不平!
还有,相对于平信的邮资,挂号信件、保价信件和快递的邮资要高得多。这又让人不得不想,平信丢失率如此之高,是否暗含有某种端不上桌面的利润驱动在作怪,试图以此变相迫使寄信人选择挂号或保价方式寄信。
毋庸讳言,中国大部分人口已进入信息化社会,以写信方式来实现通信已广泛地被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工具、手机、固话等现代方式所取代,仍用写信来作为基本通信手段的民众已大为减少。但我们要强调的是,保障公民通信自由,保护公民通信私密,是宪法斌于人民的基本人权。所以,确保平信丢失率框定于一个合理范围,不只是服务质量问题,还是一个更根本的人权保障问题!
有鉴于此,2009年国家新版《邮政法》再次明确,国家保障全国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鉴于邮政普遍服务在中西部山区及边疆地区的普遍亏损,国家对邮政公司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给予财政补贴,为此国家特设有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规定邮政公司的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实行分业经营。而确保平信投递服务恰系典型的邮政普遍服务,也即由政府提供的针对全社会的公共服务。
上年纪的人都知晓,邮政一向是政企合一体制。为将邮政普遍服务与监督分开,邮政体改革2005年获批,2007年全部改完。邮政公司设到县一级,邮政管理局设到省一级。“邮”与“政”分别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然而,仅凭33%的平信丢失率,我们就有理由批评邮政监管极不到位。请国家邮政局先解释33%的平信“丢”在了哪里,是为改进邮政监管的工作起点。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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