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25 09:08 | 来源:广州日报 2012年3月20日 A12版 | 查看:2234次
小黎第一次被丢弃的沟渠,位于高公镇和前李村之间。
小黎第二次被丢弃的沟渠,位于太和县二郎乡境内。
事发安徽省涡阳县
警方接警后“踢球”
4名责任人被刑拘
女生已经脱离危险
本报讯 安徽省涡阳县一名女高中生在该县高公镇境内受伤昏迷后,高公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不仅没有及时救治和破案,而且将其作为“憨子”(傻子)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将她拉到太和县境内遗弃,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据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3月12日17时54分,高公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110指令说“在高公镇前李村路边河沟,有一女子躺在河沟底下”。所长张建飞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出警。民警认定女子为“憨子”(傻子),在发现其受伤后没有及时救治,而是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人开车向高公镇西南方向驶去,最后在太和县境内二郎乡将该女子扔在路边沟里。
据查,该受伤昏迷女子系涡阳县一高三女生,现年18岁,后颅脑粉碎性骨折,经全力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张建飞、姜中常、王瑞璞、周玉珠4人涉嫌玩忽职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涡阳县委宣传部介绍,该县已成立案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追查伤害该女子的凶手,同时对失职渎职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对公安干警队伍进行作风纪律整顿。全力做好受害人的救治工作,救治费用由县统筹解决。 (新华)
受伤女子两度被弃沟里
又讯 从亳州市涡阳县城到高公镇前李村一共30多公里,这段回家路,小黎(化名)至今没能走完。
“11日下午5时左右,高三模拟考试最后一门外语考完之后,小黎和几个同路学生一起回家的。”小黎的班主任曹老师介绍,小黎平时住校,放假的时候回家。
和小黎一起乘坐“涡阳—高公”中巴的同学介绍,他们到高公镇后下了车,小黎和同学分手,向自家方向走去。从小黎下车的地方到前李村大概有三四公里,步行需要30分钟。
“她平时都是步行回家,有时候天太黑了,就让她姑姑来接一下她。”小黎的父母都在上海打工,父亲武剑告诉记者,平时是奶奶带着小黎和她弟弟,住在附近的姑姑常去接小黎。
但是,11日晚上,奶奶和姑姑没有等到小黎回家。
“如果我们不在外面打工,也不会让她丢了一天也没人发现……”小黎的父母说,上高三的女儿成绩很不错,所以考上省重点涡阳四中。
小黎一位要好的同学告诉记者,3月11日傍晚6时30分许,她给小黎发了一条短信,问她:“你可到家?”小黎给她的回复是:“我已到家,正在吃饭!”小黎的家人说:“现在我们都不能确定,这条短信是不是她发的。”
3月12日下午5时许,小黎失踪一天后,高公镇一张姓村民发现一个干涸的沟渠里,躺着一个满脸是血的女子,其上身穿着棉袄,下面没有衣物。他立即报警,高公镇派出所派出一名警察和一名协警赶到了现场。据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科邓姓负责人介绍,处警的姜姓警察和王姓协警没有按照程序处警,也没有拨打120,而是向派出所值班的张所长电话说明了现场情况,并想当然认为这是个冻死的流浪女。
据了解,随后民警联系了高公镇民政办,要求他们将女孩拉走。涡阳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某赶到了现场,没有做任何检查处理,就联系了一名司机,让司机用民政办的灵车将女孩拉走,“当时是说要拉到火葬场。”
现场的群众向记者回忆:“当时有不少人说,好像没有死,还有气,但是民警和民政的人也不听。”
据目前涡阳县检察机关了解到的情况,3月12日晚上7时左右,女孩被拉上了车,司机直接将她拉到不远处的二郎乡境内,将她丢在了离一处涵洞不远的沟里。(新安晚报)
车祸遭医院弃
老人孤独身亡
本报讯 山东鄄城县彭楼镇刘楼村一村民生有六个孩子。
她的命运,后来与郓城县医院纠缠到了一起。目前,该医院4人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尚未判决。
被“过失致死”的,便是吴喜莲。
两年前,吴喜莲走失。她一周后,遭遇车祸,被拉到郓城县医院,未得到治疗。她躺在医院约6天后,4名医院人员开车帮她找家,未果,便将她放在敬老院附近。吴次日死亡。
事件发生后,医院院长和两名副院长被党内处分,急诊科副主任被撤职。
吴喜莲一生没有出过远门。
在山东鄄城县刘楼村,她养大了四个女儿、两个儿子。
她人生的最后时刻,离开了刘楼。半个月内,她的生命在不同人手中传递——过路者、医生、警察、好心人。最终,她却只能独自面对死亡。
她有过多次获救的机会。在她的死亡路线图上,任何一个微小的岔路都可能通向不一样的结局。
2010年6月29日,死亡仍然击中了她。
时隔近两年,她仍躺在郓城县人民医院的太平间里。她的家人在等待着与她死亡有关的判决。(新京报)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高三女生遇袭昏迷 民政办把她扔沟里》)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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