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联手告“小三”

发布时间:2011-12-26 08:39 | 来源:南都网→南方都市报 2011-11-03 | 查看:1347次

一年半婚外情破裂,第三者被判返还其间花费21.25万元

  摘要:一次偶然的邂逅,结婚七年的李成(化名)在酒吧结识了小丽(化名),拿出90万元两人去云南生活。激情消退后,去年10月份李成回到东莞,跟妻子一起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小丽返回66万元。最终法院认定90万元属于李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小丽需返还21 .25万元,该判决近日生效。

  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婚外情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公序良俗原则的存在意义就是弥补强行法和禁止性规定的不足,对于现行法律未作禁止规定,又不为社会大众普遍价值观所接受的事项,给予禁止性的限制。所以该案在判决时,既拘于公序良俗原则又兼顾公平与正义。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宋华 刘裕 一次偶然的邂逅,结婚七年的李成(化名)在酒吧结识了小丽(化名),拿出90万元两人去云南生活。激情消退后,去年10月份李成回到东莞,跟妻子一起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小丽返回66万元。最终法院认定90万元属于李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小丽需返还21 .25万元,该判决近日生效。

  七年之痒 男子携款90万私奔

  李成跟妻子2002年11月结婚,平淡的婚姻生活走过了近7年。2009年2月,李成在酒吧认识了小丽,两人从此开始了不正当的关系。

  2009年6月,李成往小丽的账户打了90万元后,两人一起跑到云南生活。在云南期间,两人买了一辆奔驰C 200小轿车,花去42 .5万元,车辆登记在小丽名下。

  私奔的激情过后,两人开始出现不和。2011年10月,李成认为小丽男女关系复杂,就说小丽的前男友找她,让她回东莞。小丽回到东莞后才发现上当,看到李成开着奔驰车出现在东莞,于是报警。在警方的处理下,奔驰车回归到小丽手中。

  激情消退 夫妻与“小三”对簿公堂

  两人闹翻后,开始彻底“算账”。去年11月,取得妻子谅解后,李成夫妇一起将小丽告上了虎门法庭,要求归还66万元。 

   对于2009年6月23日李成存入小丽账户的90万元的所有权,双方有争议。李成说,90万元是从自己和妹妹合伙开办的企业中拿出来的。突然被拿走了这么多钱,李成的妹妹以为李被抢劫,汇款当天下午李成的妹夫还向派出所报警。而小丽则说那是家里人给自己的钱,只是委托李成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但没有任何证据证实。

  法院依李成的申请到派出所调取了询问笔录,该笔录证明了2009年6月23日,李成的妹妹、妹夫和妻子均以为李成携带现金90万元被人抢劫,所以到派出所报警。

  结合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依法采信李成的说法,认定90万元属于李成夫妻共同财产。

  公序良俗 不容婚外情小三要赔钱

  法院认为,李成夫妇分别对45万元享有独立的处分权,李成将90万元存入小丽银行账户,其中对于有权处分的45万元可视为其对小丽的赠与行为,且没有可撤销该赠与的法定条件,赠与有效,而对无权处分的45万元进行处分的行为则无效。

  将90万元存入银行后,李成和小丽在云南花费42 .5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小轿车,该车登记在小丽名下。其余47 .5万元由李成和小丽共同用尽,可视为两人分别用去23.75万元,所以小丽应该返还的财产为21.25万元(李成无权处置的45万元-李成在云南花掉的23 .75万元)。

  该判决作出后,李成夫妇选择了上诉。在上诉阶段,一审法官仍做了调解工作,李成夫妇撤回上诉,该判决近日生效。

(责任编辑:方德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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