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中国履行应对气候变化义务没问题

发布时间:2011-12-21 10:06 | 来源:新华网 2011年11月23日 10:07:13 | 查看:974次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华春雨、罗沙)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22日表示,只要在讨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时,能够体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公平的原则、各自能力的原则,中国都会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或者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点上没有问题。

  解振华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天举行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上已经形成了法律框架、建立了一些机制,这些机制和框架都是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公平的原则、各自能力的原则的,所以只要在讨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时,能够体现这些原则,中国都会认真地履行我们的责任或者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点上是没有问题的。”解振华说。

  他说,按照已经确定的、达成的共识和一些基本原则,在减排的问题上,首先发达国家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要实现率先大幅度减排,要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下承担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在得到资金、技术的情况下采取积极的减缓行动,中国没有得到任何资金和技术,但是已经采取了减缓行动。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今年,我国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又提出“十二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约束性目标:到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针对2020年之后,中国将如何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解振华说,在这点上中国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按照谈判当中各方约定,要在2015年之前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变化做出科学评估,各方应根据评估的结果来讨论2020年之后如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但前提是各国先把2020年之前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予以兑现,2020年之后,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之上,只要符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各自能力、公平的原则,同时考虑环境的整体性,中国愿意承担与我们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义务,这点是没有问题的。”解振华说。(完)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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