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或试点区(县)长差额选举

发布时间:2011-12-05 10:14 | 来源:广州日报 2011年12月1日 第A7版 | 查看:1429次

针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 省委组织部答复称在有条件的地方择机进行试点会比较稳妥

  本报讯(记者李栋 通讯员 张其明)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对政协提案的答复中了解到,这次换届关于市县党政正职人选的确定,将坚持更高的标准条件、更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更大范围的民意基础和更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最后产生人选的质量。同时,今后有望在有条件的地方择机进行试点实行区(县)长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区(县)长无先例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陈纲军提交了一份“关于在我省率先实行区(县)长差额选举试点的建议”提案。提案认为,区(县)长是地方政府正职领导人,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差额选举区(县)长,有利于发现和选拔人才,把“人民公认”的人选为区(县)级政府正职领导人,有利于加强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对于推进广东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差额选举区(县)长在全国尚无先例,提案称,广东率先实行差额选举区(县)长具有破冰意义。因为尽管法律规定,政府正职都应当差额选举,但在实际中从未有地方这样操作过,一些地方的探索仅限于乡镇一级。提案提出,区(县)长差额选举,可以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

  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省委组织部答复认为,提案对实行差额选举区(县)长的意义、原则以及方案设计等作了全面阐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个提案提得很好,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也符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基本方向。”答复还表示,要完善大会选举工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办法,探索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增进代表、委员对候选人的了解,保障代表、委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等。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当选的,要尊重依法选举的结果。 

  答复认为,相对于党代会选举,“两会”选举更复杂,过去换届选举出问题也大都出在人代会选举中,因此要格外重视“等额提名、差额选举”问题。

  答复称,从历次人大、政府换届选举经验看,要尽量把发扬民主的工作做在前面,把广泛听取民意、充分酝酿协商贯穿换届人事安排全过程,形成科学合理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这样,到大会正式选举时,实行正职等额选举,有利于保证换届人事安排大格局的顺利实现,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因此,实行区(县)长差额选举,今后在有条件的地方择机进行试点会比较稳妥。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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