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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英烈纪念碑今起矗立寄哀思(3图)

发布时间:2011-12-01 09:01 | 来源:广州日报 2009年4月3日 第A6版 | 查看:2666次

  永远名记我们这座城市见义勇为的英雄

  本报连日报道引发市民热荐身边见义勇为义举 见义勇为基金详解申报注意事项

  用鼠标将寄语“刻上”纪念碑

  本报讯 (记者李栋、刘晓星、张丹羊、徐静、陈翔、刘旦)昨日,本报“广州将为见义勇为英烈立碑”的消息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讲述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义举,同时对这座“见义勇为英烈碑”充满了期待。有学者建议这座纪念碑旁要栽上火红的木棉,寓意英雄的鲜血没有白流。

  清明节期间,本报联合大洋网将于今日先行推出网上见义勇为英雄纪念馆(如大图,路径:登录大洋网www.dayoo.com,点击“清明节向广州英烈们致敬”,进入“网上纪念馆”),以供广大市民和网友缅怀纪念。

  据悉,广州市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表示,广州将为见义勇为英烈专门立碑,目的是让英魂找到归宿,为祭奠提供场所。不过,记者了解到,在此纪念碑建立前,网上纪念碑已先行建立。从今日开始,大洋网将建网上烈士纪念馆、纪念碑,它们将与现实中建立的纪念碑一起,承载众多生者对烈士的缅怀之情。

  据介绍,网上纪念馆已列出建国以来在广州地区因见义勇为牺牲的部分英烈,如上世纪50年代的向秀丽、上世纪80年代的安珂、上世纪90年代的吴果坤、新世纪以来的黄耀明等共15人。网友能在网上纪念馆里,重温英烈们的感人事迹,并可通过点击鼠标向烈士献上鲜花,表达心意。

  网上纪念馆内还专门开设“英雄纪念碑”,虚拟的碑石可寄托人们实在的祝福。网友如有对英雄的怀念、英烈家属的寄语和对英雄行为的感想,都可写成文字,用鼠标“刻”在纪念碑上。

  据悉,网上纪念馆和网上纪念碑将会长期设立,旨在为今后市民祭奠英烈提供方便。

  故事 勇猛发型师自荐做英雄

  本报连日来对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的报道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很多市民惊呼:“原来我也曾有见义勇为的义举呢。”不少人争先致电本报讲述自己的英雄故事。

  发型师严卫东(如图,刘晓星摄)告诉记者,他从1999年至2000年间,曾经4次见义勇为,不但追回3部手机和一条项链,而且还捉到贼人。周围的人都赞他是个“猛人”,因为他4次捉贼“均是一招取敌要害”,打得对方趴地不起,他本人毫发未伤。严卫东打趣说:“做了那么多好事,怎么就没人给我送锦旗?”

  勇悍擒贼一分钟搞掂

  “我4次捉贼,次次物归原主,而且我没受伤!”严卫东致电本报自荐时说。40岁的他告诉记者,身为发型师,他有一副好身手爱打抱不平。1999年初,有一位阿婆在他工作的发廊附近被抢了项链,他得知后便冲出去追小偷,从淘金路与华乐路的交界处,一直追到花园酒店外。最后严卫东扑上去,一把揪住小偷的头发,将对方掀翻在地,动弹不得。“整个过程可能都不到一分钟吧!”严卫东语带得意地说,随后民警将小偷带走。

  一年四度抓毛贼

  同一年,严卫东又三度在华乐街一带捉住了扒手。但每次捉贼都只有他一个人在拼命追,旁人只会围观,或者是事后上前打小偷。他直言: “捉小偷是我的爱好,我也没怕过。”严卫东对自己很自信,“就算他们拿着刀我也不会怕。”但他也说:“近几年我没追贼了,妈妈说太危险了。”严卫东说,“而且我捉了那么多小偷,也没人表扬过我。”他说,“为啥我捉了那么多贼连一面锦旗都没有得到过呢?那也是一种肯定嘛。”随后,记者到华乐街派出所核实严卫东所说的经历,但警察拒绝透露资料。

  货车司机12年抓贼16个

  姚志满(如图,冯昕摄)从体校毕业后在黄沙一家酒楼做了近5年保安,后来又当了货车司机。说起自己的抓贼英雄史,他非常骄傲。

  厉害:狂奔千米擒一贼

  回忆起第一次抓贼经历,姚志满仍然很激动。1997年中秋节,姚志满在中山大学南校门前,见到一个女孩被人抢了金项链。当时坐在公交车上的姚志满迅速从车窗跳下车,拔腿就追。一口气追了1000米,最终抓住了贼,随后民警赶来。这时他才发现左脚受伤,上医院缝了12针,因为感染,他还住进了医院。

  此后,姚志满经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黄沙大道附近,他一共抓获过七八名小偷,在南岸路上也多次留下了他勇斗歹徒的身影。因为见义勇为,他和便衣警察都混熟了。“3个晚上,我们一起抓了12个小偷。”他还说,当年在站前路自己被小偷的同伙围殴,“眼眶被打爆流血”,“12年我抓了16个贼呢。”

  无奈:大多数人一走了之

  “我最见不得坏人犯法。”但姚志满也坦言,见义勇为有时让人很无奈。好几次抓到贼人后,周围没有一个人肯帮忙,“都说怕被报复。”姚志满说,更无奈的是,这么多年来他只收到一句“谢谢”。绝大多数被救的人一走了之。“我见义勇为不是想图奖励,但是一句‘谢谢’会让我幸福很久,让我觉得帮助别人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热议 市民:英烈碑旁栽木棉

  陈钊文(文化学者):他认为,在木棉花开的季节,广州宣布为见义勇为英烈立碑,意义深远!广州是英雄城市,岭南文化应该有“见义有为”的体现,广州也需要进一步弘扬正气。

  他建议,纪念碑可命名为“正气碑”。这位在美术专业颇有造诣的学者还希望,这应该是一座平实方正的纪念碑,由每一个普通人的良心和祝愿筑成。两旁栽种上火红的木棉,寓意英雄的鲜血没有白流。“愿英雄的木棉花伴随着雄伟的正气碑,永远屹立在广州这片土地上,屹立在每一个在广州生活的市民的心目中。”

  史美晴(安徽来广州读书的大学生):看到为见义勇为英烈立碑的消息后,我觉得很受感动。我们每天行走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行色匆匆,但也许就在我们刚刚经过的某个地方,曾经有人为了正义,勇敢地挺身而出,甚至献出了生命。

  我是一个来广州读书的外地人。从前不了解广州,觉得这座城市看重物质、人情淡漠。但现在,我常常能发现它的脉脉温情,而这些为正义献身的人们,更是让我看到这个城市最美好的一面。向秀丽、安珂、吴果坤、邱艳玲,每个名字背后都有一段关于真诚、正义和勇气的故事,如果没有媒体报道出来,人们的心中也许只是几个普通的名字。实际上,他们现在已是这座城市的另一座丰碑。

  谈方(《中国好人网》负责人):我至今仍被向秀丽这些英烈的事迹感动。时间流逝,可能很多人都会遗忘过去,但广州日报的专题报道让这些沉睡的记忆被重新唤起。

  我认为,像这样的纪念应该持续。毕竟,广州这个城市没有忘记他们。同时,我们应该对英雄的家属的生活给予更多的关注。这也是对今后见义勇为的人的一种鼓励。我们要让见义勇为者不会有后顾之忧。

  李宇红(华南师范大学老师):清明,应该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寄托哀思,最能够唤起人们对人性光辉的景仰?清明前夕,《广州日报》推出广州见义勇为英雄纪念专辑,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媒体,以文字的形式再现当年英雄的事迹,让读者追思、怀念,从而让生者铭记,是对英雄最好的纪念方式。

  9年间130位市民捐遗体

  本报讯(记者涂端玉 通讯员马秀丽)昨日上午,在广州新塘华侨公墓举行了广州市遗体捐献者追思活动。广州市遗体捐献者纪念碑铭记了2001年~2008年间的103位勇士,而去年到今年,又新增27位实现了身后遗体捐献。广州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徐志彪出席活动并讲话。据了解,截至2009年2月,广州市领取志愿捐献遗体申请表的市民已达一千多人,实现遗体捐献的有130人。出席活动的还有广州市卫生、民政等约200人。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共设有4个遗体接收站: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医学院、广州医学院。

  白云公安干警缅怀英烈战友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姚俊南、邱志强)昨天,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200余名民警代表来到银河公墓,缅怀冯尚益、谢金来、李扬灿3位英烈战友。

  19年前,谢金来、李扬灿与歹徒狭路相逢,进行殊死搏斗以至英勇献身。5年前,冯尚益为保护身边的战友和群众,用血肉之躯抵挡袭击,壮烈牺牲。伴随着低沉哀乐,全体人员肃立,向公安英烈们默哀,永平、三元里派出所和拘留所的警察代表和英烈家属分别向冯尚益、谢金来、李扬灿3位公安烈士墓敬献了花圈和鲜花。警察代表依次瞻仰了烈士遗照和公安烈士墓。

  海事部门向杨庆文同志学习

  本报讯 (记者王亮 通讯员李世斌)昨日记者从广东海事局获悉,该局正开展向为维护国家主权而因公殉职的广州船舶安全检查官杨庆文同志学习活动。

  据了解,2009年3月14日,在广州海事局对珠江口非法锚泊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清理行动中,杨庆文同志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0岁。

  见义勇为须经认定申报有效期为2年

  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答疑

  ●由当地街道、居委会部门提出申请

  ●经公安部门认定事实,出具证明

  ●1990年之前的见义勇为行为已无法申报

  ●亲属利益关系和“公检法司”等公职人员履行

  职责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问:怎样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答:市民有见义勇为行为后,都可以进行见义勇为的申报。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但需要经过公安部门的取证,认定事实的真实性,并出具证明,再进行申报。

  问:见义勇为后怎样才能获得表彰和奖励?

  答:按照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程序,一般是由当地街道、居委会部门提出申请,由地方公安派出所认定,在经过既定的程序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后,见义勇为基金会再前往慰问,发放慰问金。

  问:以前的见义勇为行为如何追溯?

  答:由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1990年,对于之前的见义勇为行为,已经过了2年的追溯期,无法再进行申报。

  问: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答:在两种特殊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一是存在亲属利益关系,比如父亲救儿子,丈夫救妻子的行为,二是“公检法司”等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在新修条例中有专门的说明,对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在维护治安,执勤履行公务中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不幸牺牲或负重伤的人员也与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同等待遇。“享有同等的慰问标准,但一般不授予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

  本专题撰文 记者李栋、刘晓星、张丹羊、徐静、陈翔、刘旦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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