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4 12:00 |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2011-09-21 第A6版 | 查看:1338次
据新华社电 上海准备提高中小学生伤害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最高可获636760元赔付。
20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对于中小学生伤害事故死亡赔偿,草案将原来的“死亡补助费”改为“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参照上海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学生死亡赔偿金统一为636760元,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统一采用城镇居民的标准。按照现行规定,一旦发生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事故,以学生死亡时最大年龄为19岁计算,学生最高可获得的死亡补助费为,城镇学生440800元、农村学生194275元。
(责任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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