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原告搬家彭宇辞职 主审法官被调离(3图)

发布时间:2011-11-23 08:39 | 来源:东方网 2011年9月28日 15:23 | 查看:1681次

彭宇不服法院判决。资料图

当事人徐寿兰老太曾居住的地方

主审法官王浩被调离法院到这儿工作。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表示无辜。

  和彭宇案不同的是,今年9月16日“女版‘彭宇案’”在济南上演后,媒体从最初对“女彭宇”刘凤伟的认同,似乎已衍变成了当前对刘凤伟的质疑。

  4年前的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彭宇给付骨折老人徐寿兰40%的损失。事后,有人形容这一引起极大争议并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4年后的今天,事实上彭宇案并未在古都南京的秦淮河两岸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彭宇案所留给南京的仍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

  A 原告老太:躲避“骚扰”搬家

  邓府山村,是位于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的一个小区。而在4年前,这个普通的小区、这个小区某幢楼的103户在一段时期内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和103户备受关注,是缘于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

  “那些天,被吵死了,天天有人在楼下按门铃。”楼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在楼道外按门铃,有时候按错了,都按成我家的了。”

  从那之后,这位邻居才知道住在103户的就是之前被媒体纷纷报道的彭宇案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因为门铃常被按错,他甚至把家中的门铃线暂时切断,“过了半个多月才又接上”。

  这位邻居说,因为媒体记者时常上门来找徐老太,那时,徐老太干脆离家到别的地方居住了,等风头一过,才又“潜”回家中居住。而如今进出小区的每一位陌生人,都会被保安问上一遭甚至要登记姓名。

  在赶往南京前,记者拨打上海一媒体朋友提供的老人家中的座机电话时,该座机的主人称“天天被错打,吵死了,早知道就不用这个号码”,这个座机的新主人还称,原来的户主徐寿兰用的电话已经换成了她。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坦言,彭宇案发生后,来找徐老太的人确实不少,“天天被打扰”。在这幢楼的楼道里,记者敲了半天103户的门,室内传出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年轻女子称他们是租的中介的房子,她向记者表示她知道彭宇案,但她确实不知道这个房主就是案件的当事人徐老太。物业公司的这名负责人同时表示,彭宇案事发后,直到2010年,徐老太才从这里搬走,房子确实是租出去了。在楼上的邻居看来,徐老太可能是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

  B 辩护律师:结案后离职“隐身”

  提及彭宇案,众人会想到彭宇案的当事人之一,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

  高式东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在为彭宇辩护之时,他在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因为彭宇案,也着实让年轻的高式东借助媒体火了一把。

  在法院一审判决彭宇向伤者徐老太支付45876.6元后,有人曾对高式东的辩护能力提出质疑,并认为,“事实清晰的案子最终输掉了官司”。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9个月之后的2008年7月,高式东从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到了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而之前,高式东曾在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执业达3年之久。高式东是自己选择跳槽还是因彭宇案被迫离开,曾一度引得外界猜想。而对于高本人,他在离职之后,曾将彭宇案作为他办理的有代表性的诉讼案件向外界“推销”。

  自从彭宇案之后,高在媒体面前显得很是低调,几乎不接受关于相关彭宇案的媒体采访。“作为一个律师,他得吃饭,彭宇案审结之后,他是有压力的。”一名南京当地媒体的朋友说,自从彭宇“输”了官司,高式东这几年“隐藏”了,连律师事务所都换了,很少在媒体上公开露面。

  记者9月25日电话联系上了高式东本人。高式东说,他当天在外地出差,国庆节之后才能返回南京,对于彭宇案他“不想再提”。而在之前,记者联系高式东时,高同样表示不会再提及彭宇案。而当记者问及如果将来济南“女版‘彭宇案’”的任何一方让其出面担任辩护律师,他是否可出面时,高式东笑称“不会,不会再涉及第二次这样的案子”。

  C 主审法官:调离法院去了街道办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 40% ,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 ,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

  “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向本报记者称。

  之前,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向记者称,“(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9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向记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D 彭宇案后:多数南京人不愿再多事

  彭宇案之后,徐寿兰老太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向媒体称“事情都过去了”,之后徐寿兰老太不再面对媒体,而彭宇本人也不再向媒体露面。坊间的一种说法是,彭宇案之后除了法官王浩被调离原岗位之外,徐寿兰老太在南京警方任职的儿子及某派出所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受到牵连。

  而当初徐老太起诉彭宇后,为忙于应诉,彭宇在无奈中从南京某通讯公司辞职。案发之后,彭宇的手机也换了。对于彭宇的去向,也有人称“他已离开了南京”。

  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称,现在他和彭宇还有联系,有时在一起打球,因为那一次官司后来成了朋友,但对于彭宇的新联系方式,高式东拒绝透露。

  就在今年夏天,南京一名老人在公交车上突发脑病,在此情况下,公交司机没有将车开到医院更没有对老人实施救助,最终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死亡。

  孙宣宁,南京大件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因为天天和乘客在一起,因为跑的路途远,去的地方多,他说在彭宇案发生之前,如果路途遇上摔倒的老人或者妇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可现在再遇上这类事件,他可能得犹豫了,犹豫的原因是他“不想多事”。在南京,在彭宇案后,和孙宣宁有着同样想法的并非孙宣宁一人,他说“多数南京人都会这样想”。

  彭宇案后,有公众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彭宇案,留给南京一个被公认的道理——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相关新闻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老人摔倒二话不说就该扶

  9月27日上午,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一直以来呈现着良好的道德风貌,中国人道德滑坡说法不妥。

  会上,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就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回答了记者相关问题。

  据悉,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评选表彰两届全国道德模范,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开展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今年第三届道德模范评出54名,提名奖获得者260名。

  对于摔倒老人该不该扶这一问题,王世明也表示 ,对扶老携幼,我们的态度是就该去做,没有二话可说,有的被扶老人及其家属冤枉好人、让好人受委屈,导致大家不敢扶起摔倒的老人,这是不该发生的事。

  对于有记者提到的中国人的道德滑坡问题,他表示,这毕竟是个别现象,不具有代表性。

  “评价中国人的道德,要分清主流和支流,要从事实当中得出结论。从主流上看,中国人呈现了良好的道德风貌。从这些年举办的大型赛事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比如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世界性的活动,不管是运动员还是志愿者,以及普通老百姓,都展示出了良好的道德风貌,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好评。”王世明说。

  不过,王世明也承认,目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客观存在,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问题等反映出诚信出了问题。

  对此,王世明表示,必须加强诚信教育,引导人们认清诚信是生存法则,另外,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引导人们诚信做事,诚实为人。

(责任编辑:姬明华)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