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9 01:37 | 来源:羊城晚报 2011年11月5日 第A01版 | 查看:2083次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通讯员刘火燕报道:广州出租屋管理员提供线索、举报犯罪不仅能得到奖金,甚至可能为入户广州加分。广州出台了《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贡献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员实施办法》,4日上午,98名出租屋管理员得到200元至800元的奖励。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还透露,正考虑对有突出贡献出租屋管理员实施加分奖励,优先入户广州。
按照规定,出租屋管理员及时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在逃违法犯罪人线索并报警经确认立案,给予200元奖励;协助警方抓获被行政拘留的违法犯罪人员的给予500元奖励;协助公安抓获被刑事拘留的犯罪人员及同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排除治安事故表现突出的给予800元的奖励。
为何要制定政策奖励出租屋管理员?广州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邓中文称,广州的违法犯罪人员中,80%为外来流动人员;85%的违法犯罪人员曾在出租屋内停留或居住过;发生的盗窃、抢劫案件中,流动人员作案分别占68.3%和67.7%,公安机关在清查出租屋中抓获8000多名违法犯罪人员,通过出租屋管理系统抓获300多名在逃人员。
邓中文称,广州市有13000多名出租屋管理人员,他们日常巡查、登记流动人员信息,可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制定长效奖励机制奖励出管员。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郑美洪表示,除见义勇为基金会经济奖励出管员外,也正考虑制定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出管员落户加分,优先入户。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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