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14 09:55 |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1-05-13 15:47:42 | 查看:2176次
2008年12月31日晚8时许,放假回家的中和中学高2009级16班学生查立波(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家住迎接镇分水村5组)正准备休息,隐约听到有人高喊“有汽车掉进水塘喽!快来救人啊!”在这危急关头,他毅然光着脚板飞奔到水塘边,奋不顾身跳入水中,营救3名落水司机和乘客,经他竭尽全力所救的第一个人因救援及时,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其余两人不幸身亡。元旦返校后,查立波同学未对其他人提及救人事宜,直到2009年1月4日,学校接到仁寿县公安局打来的感谢电话,其见义勇为的行为才为大家所知晓。
查立波同学在情况危急关头,为挽救他人生命,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积极开展救援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乐于助人、舍身忘我、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弘扬查立波同学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查立波同学为“资阳市雁江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雁江”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希望查立波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和谐平安雁江建设再立新功。区政府号召全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要以查立波同学为榜样,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崇高品质和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的高尚情操,为促进雁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雁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张涛)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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