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不能总靠录像证清白

发布时间:2011-10-21 09:53 | 来源:广州日报 2011-08-31 第A9版 | 查看:1448次

  近日,江苏南通又发生一起“彭宇案”,一位大巴司机在立交桥上发现一位骑三轮的老太太倒在路上,便前去搀扶,却被老太诬为肇事者。幸好,大巴上安装有摄像头,通过录像还原了司机的清白。(《扬子晚报》 8月30日)

  江苏南通的这起案子多亏有录像为证,要不按照前例,恐怕也难逃彭宇的命运。

  接二连三地出现这样的老太太并不是偶然的。在这些非典型老太太心里,现实告诉她或者逼迫她,第一,她不相信能把真正的肇事者给抓回来;第二,要是肇事者无力承担医药费,她不相信会有制度来保障她的治疗;第三,她对自己的子女也不一定就十分相信,不相信他们会倾尽全力来治疗和照顾自己。在这三种因素的制约下,老太太的良心底线就瞬间下滑,就像一个落水的人,她选择了抓住自己所能抓住的最现实的东西来拯救自己。于是,一桩令人啼笑皆非、足以击穿公民道德底线的公案瞬间炼成。当道德底线上的溃坝口越冲越大时,人们只有选择集体“明哲保身”。此时,法律不该成为道德底线溃坝的帮凶,怎么判影响很大。

  不是每辆车都有摄像头,也不是每个扶起老太太的司机都像南通的这位师傅那样幸运,当类似案件必须靠录像自证清白时,法律不该沉默,甚至走错方向。(张军瑜)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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