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4 08:11 | 来源:东方网 2011年10月13日 11:05 | 查看:1491次
今年9月,一个帖子在微博上疯传,一28岁小伙自称帮助一位老太太后,反被冤枉撞了老太太,并被索赔10万元。前天,此案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贾建英当庭以最近发生的“彭宇案”为例,呼吁社会守住底线,莫让文明社会道德风尚倒退堕落。但此事是否如贾所说,仍待法院调查。
微博爆料:好心救人反被索赔10万元?
9月7日,网络上的一条微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微博称,一位快70岁的老太太骑电动车不慎摔倒,一年轻小伙热心救人,却被说成撞人者……“寻找目击证人,还原事实真相。”微博博主这样留言。
28岁的贾建英是该微博的博主,也是该事件的当事人。贾建英称:8月4日上午8点30分,他骑电动车去上班,走到郑州市大学路陇海路交叉口南20米路东非机动车道时,听到背后一声响。回头一看,一位老太太摔倒了,电动车倒在地上。他停下来跑过去问老人“咋样”,然后拨打了120,“附近有人拨打了110”。但老人却抱住了他的腿。他还给老人的家人打了电话。几分钟后,120和民警都到达现场,120先把老太太拉走了。随后,他和老人的家人一起去了医院。
8月17日,警方事故认定书认为,贾建英驾驶非机动车,在超越前车时未确保安全,造成交通事故,贾建英负全部责任。对认定结果,贾建英表示不能接受,并进行复议。8月底,他接到法院传票:老人起诉他,向他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原告:没撞人,为啥两辆车绞到一起?
“如果事故与他没有关系,两个车子为什么会绞到一起?”面对贾建英的说法,老人的家属有不同意见。原告方透露:当天,受害人邢大妈骑车去大学路办事,遇到红灯,停了下来。贾骑电动车超车,脚蹬挂住了邢大妈的电动车,随后邢大妈摔倒。医院对邢大妈的伤情诊断为左腿大腿粉碎性骨折等,光医药费已经花去5万多元。
原告邢大妈的家属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们曾想找对方谈谈,但对方说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不愿出任何赔偿。他们只好走诉讼的路子,维护合法权益。
孰是孰非,法庭当庭未作宣判
庭审中,贾建英答辩认为:警方对此事故认定没有事实依据。其在法定期限内,对事故认定提起了复核请求,且已被警方受理,因此,该事故认定书未生效;后因原告的起诉而中止复核程序。复核程序的中止进一步表明,该事故认定书未生效,也不会再生效。因为从复核程序中止的目的来看,就是将事故事实及责任划分交由法院经过审判程序去认定,法院只能以现有证据认定事故事实并划分责任。
由于被告贾建英坚决拒绝调解,法庭当庭没有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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