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因素不宜过早介入“天津彭宇案”

发布时间:2011-10-09 08:51 | 来源:新浪网 2011年08月24日02:25 | 查看:1264次

  8月22日,网络热议的“天津版彭宇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媒体和旁听市民将法庭围得水泄不通。庭审现场,声称被撞的王秀芝老太情绪激动,一度失声痛哭。王老太之女还说车主曾承认撞人,又答应赔偿。但车主许云鹤则称自己是“好心助人反被讹”。

  自从南京“彭宇案”发生后,或许是出于对道德的忧虑,又或许是出于对道德的偏爱,总之,一段时间以来,只要街头发生民事纠纷,而一方自称好心不得好报,总会被舆论冠之为某某版本的“彭宇案”。舆论的态度泾渭分明,常常简单地作出道德取舍。

  这样的态度,离不开道德边缘化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精神文明是被放到与物质文明同样位置来强调的,但改革开放至今,社会价值观越来越“价值化”,整个社会道德正处于洗盘的尴尬时期,我们在一些能用金钱解决的问题上常常得心应手,但在一些不能用金钱解决的问题上往往束手无策。正是出于对社会向上力量的期盼,公众对于道德有着一种近乎饥渴的希求,以至于常常用“过道德”的眼光看待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道德的渴求,容易演变成一种冲动,从而失去基本的理性和辨别力;而且这种道德渴求,也容易为人利用,成为某些人遮挡真相的工具,从而造成道德的“二次伤害”。这提醒我们,在以道德观望公共事件时,不要忘记对真相的探求。在真相不具备,或者真相被遮掩的情形下,道德有可能被泛化、功利化。

  拿“天津版彭宇案”来说,这样的冠名已经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舆论的态度。但蓦然回首,真相还在“灯火阑珊处”,并在我们身边。

  车主许云鹤称,2009年10月21日上午,他驾车看到王老太翻越护栏时,“当时我已实施刹车制动了”,“我刚看到时她还没有翻过护栏,发现她摔倒时距她大约有10米”。翻译一下,就是说,许云鹤认为并没有撞到王老太,搀扶只是出于好心。而王老太坚持认为被撞。这一事件之所以成为悬案,在于还没有找到还原当时事实真相的有效人证、物证。而许云鹤本人也有一个“硬伤”,事件发生后,他曾经玩过“失踪”。按照王老太的家人所说,“我们知道的时候已是事发后两三个月,道路两旁的监控录像只能保存当月的内容”。

  由此可见,双方现在基本上是各执一词。无论是许云鹤称的“我是好心助人反被讹”,还是王老太家人称的“许云鹤在说谎”,都缺少有效证据来支撑。这意味着,这一事件到目前为止,还只是法律事件而不是道德案件。我们根本不知道谁在撒谎,这时,道德介入就显得早了一点。

  鉴于这一案件已经成为公共事件,相关方面应该不辞其烦,竭力还原现场,孜孜以求真相。而对于舆论来说,既不要患上“道德焦虑症”,把一个孤立的事件当成是社会的常态,从而止步善心善意善举;更不要患上“道德强迫症”,把什么事情都要纳入“道德大筐”,全然不顾真相、不求真相。真相比道德更重要,真相出局,道德就可能出错。这段时间发生的慈善事件,已经提醒,有些人在利用道德行不可告人之目的。因此,对“天津彭宇案”,还是保持一点耐心,让道德跟着真相跑,而不是让道德“超车”,领着真相跑。如果事实证明真相确如许云鹤所说,那么道德介入则不迟。而现在,真相还在“躲猫猫”,道德介入就显得有些早了。(江苏 毛建国)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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