搀扶老人受冤枉 政府不能“打酱油”

发布时间:2011-10-07 09:15 | 来源:南都网 2011年09月28日 | 查看:1494次

  摘要:既然民众是为了维护国家提倡要求的文明之道,政府就有义务有责任在民众遇到这种纠纷时,通过政府的力量介入调查,向法院提供公正的证据。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是民众为国家付出能不能得到国家承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和抢救国家集体财产的行为是一样的价值。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在谈及“老人倒地无人搀扶”现象时,他表示,这绝不是中国人的道德观,扶老携幼、扶危济困是中国人不容置疑的价值判断。王世明说,有的被扶老人及家属冤枉了好人,委屈了好人,导致老人跌倒无人敢扶,这是不该发生的事,是一些人在道德取向上一时之间犯了糊涂,这让我们很遗憾。( 2011年9月28日《京华时报》 )

  勇于助人乐于助人,不管是传统精神还是普世价值,都值得人们去践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国家的精神财富,那么以实际行动来保护弘扬这个财富的民众,如果因此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自然应该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帮助。遗憾的是,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再到殷红彬案,更多的是当事人不得不自证清白,至多是得到来自舆论的支持,但仅靠这样的力量使当事人摆脱冤枉恢复名誉,有时候往往是一个完不成的任务,即使能够完成这任务,当事人往往要因此付出太多的代价。在这里,人们很少看到政府部门主持公道的影子。

  既然民众是为了维护国家提倡要求的文明之道,政府就有义务有责任在民众遇到这种纠纷时,通过政府的力量介入调查,向法院提供公正的证据。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是民众为国家付出能不能得到国家承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和抢救国家集体财产的行为是一样的价值。

  当每一个勇于助人乐于助人的人一旦受到冤枉都能得到政府的帮助时,相信“道德取向上一时之间犯了糊涂”的人将渐渐消失。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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