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03 18:14 | 来源:人民网 2008年01月21日 08:23 | 查看:1745次
老人摔倒,扶不扶?/图 张兮兮 资料图片
连日来,两则新闻颇引人关注。
其一:18日,江苏一名94岁的老太太在买菜途中不慎滑倒在积雪上不能动弹。周围群众害怕救助会惹出麻烦,于是便一直任其躺在那里。(1月20日《扬子晚报》)
其二:17日清晨,扬州一位老太太不小心摔了一跤,一位小伙见状赶紧上前搀扶,但小伙的伙伴却嚷道:“你赶紧松手,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麻烦可就大了!”小伙马上松手跑掉,老太再次摔到地上,导致伤势加重。(1月18日《扬子晚报》)
同一媒体连续发出近乎同质的报道,可以看出,在媒体看来,掩藏在新闻幕后的社会背景远比新闻事实更值得追问,也是在打捞一段即将被人忘却的记忆――没错,那就是“南京彭宇案”。
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认为,“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彭宇承担原告40%的损失,即4.5万余元。判决一出,舆论为之哗然。
摔倒在街头的陌生老人不要轻易去扶,否则就有可能引火上身。这是很多人言语相传的“人生体验”,当然,这里面包含着太多主观臆断的成分。然而,当如此内容经由法官亲口宣布并将此作为判案的依据时,无疑使人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至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越来越多的人不愿助人为乐,以及为何太多的见义勇为者无奈被人视为“另类”――因为那样的行为原本就违背“常理”,甚至还有可能成为自己犯下过失的“铁证”。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任由这样的“常理”继续大行其道,再有类似老人跌倒的场景,熟视无睹的旁观者恐怕连丝毫恻隐之心都不会再有,遑论搀扶与否?这难道就是标榜“常理”者所希望得到的最终结果――它让一位老太变相剥夺了无数老太接受帮扶的权利。
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否决南京老太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只是想说,辨明其中是非曲直,法官理应拿出更多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一味仰仗“冷漠的常理”,终不免要以毁灭人性来作为代价。法律是具体化的道德,同时致力于培育新的道德规范。若实际结果恰恰相反的话,那么,若非法律本身出现了问题,就会使法律执行者自己遭遇到信任危机。
倘若“授人玫瑰”非但不可能“手有余香”,反倒是“手有余刺”的话,谁还会一如既往地做好事,这还真是个问题。(赵志疆)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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