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兜底”和“公平”搀扶老人

发布时间:2011-09-21 08:33 |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9月14日 | 查看:1307次

  近期,一连串“老人摔倒不敢扶”的事件再次成为舆论中心,“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发起人谈方认为,搀扶老人的风险其实是小概率事件,但其影响却十分恶劣,须从多个角度予以化解。 《南方日报》

  在“中国好人网”上,笔者看到“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其实早在今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这一天就已经设立了,而且几个月来已经收到不少捐款。在这个网站上,还可以看到“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只是“助学基金”等数个基金中的一项。

   此外,珠海市政协委员陈利浩近日也发布微博,建议政府部门设立基金来“兜底”,在确无证据支持“被撞”还是“自摔”时,支付救治费用。为了用行动推动自己的建议,他还承诺:“若许云鹤二审判赔,我来承担!”凡此种种,都证明了大家对助人为乐精神的肯定和珍视。

  搀扶老人引发纠纷的确是小概率事件,但也的确存在。笔者认为,要对其化解,重点是在两个方面。其一,的确需要在经济上“兜底”,但这个“兜底”也不仅仅是“搀扶基金”。拿许云鹤案来说,法院判定他驾车撞人,这时“交强险”就是一个“兜底”的东西。但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许云鹤竟然没有购买这个强制性的保险。不买交强险而上路,即便没撞人也有错在先。

  这个“兜底”还应该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老人经济困难,摔伤后无力承担医药费,也就有了诬陷别人的“动机”。反之,如果他们老有所依、伤有所养,诬陷好人就会成为“更小”的小概率事件。

  当然,“搀扶基金”也很重要,如果事实难以弄清,当事者又的确需要帮助,就需要慈善机构的帮助。不过对于这笔“基金”,笔者认为与其由政府直接设立,不如在政策上帮助民间的慈善机构来完成。正如《中国新闻周刊》日前所说,当慈善成为“官办”,其做事的方式也会越来越官方化,同时大量资金也被“行政化”了。所以,“回归民间方可重振慈善业”。

  除了经济上兜底,搀扶老人被诬陷的事情也对司法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针对交通肇事纠纷,谈方教授就谈到不能只按照“偏向弱者”的原则来处理。

  弱者需要帮助,但是不能以牺牲公平作为代价。还是以许云鹤案为例,虽然到底撞没撞到老人现在有点说不清,但老人跨越护栏却是没有争议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不是应该承担八成的责任?

  在摩肩接踵的现代社会,发生纠纷既找不到摄像头,又完全找不到证人的情况或许是少数。遇到纠纷,司法机关应该尽力查明真相,千万不能把“没撞就不会扶”、“没肇事就不会垫付医药费”作为“证据”,也不应该在交通事故中过于偏袒横冲直撞过马路的行人。(本报评论员 庞岚)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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