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9 15:25 | 来源:南国早报 2011-09-08 第057版 | 查看:1539次
鼓励大胆搀扶,若产生官司,基金给予法律援助,败诉给予赔偿
一名大学教授发起并设立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旨在鼓励大家大胆搀扶跌倒老人,若因此产生官司,该基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若败诉还给赔偿金额。半年过去,该基金共募集捐款4万多元,接到3起求助。另有法律专家建议,我国应该减轻甚至免除善意救助者的义务与责任。
大学教授设立扶老人风险基金
据了解,“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是在今年3月5日“学雷锋日”时设立的,依托于民间公益网站“中国好人网”。发起者为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谈方教授。
“中国好人网”创立于2008年5月19日,旨在“说好人,帮好人,做好人”。谈方坦言成立之初,仅是“教学的需要”。这个讲授了多年大学思想政治课程的教授,深知这门课的难度:“如果讲的全是正面的东西,学生不爱听。如果讲的全是负面的,既不符合事实,又不利于对学生的引导。”于是,在汶川大地震之后,谈方等人创立了这个公益网站。
在接受央视主持人白岩松的采访中,谈方教授表示,设立搀扶风险基金的目的是希望“不管是谁,见到有老人摔倒就大胆去搀扶,搀扶由此引发官司,我们律师免费负责打官司,如果败诉了,基金会给予好心人经济赔偿。”
基金成立以来接触过三起案件
谈方介绍,基金成立半年来,已经募集到4万多元的捐款,60多名法律维权志愿者参与其中,至今已经接触过3起类似案件,都是关于一方实施爱心行动后,反被冤枉。但其中的两起当事人最终都放弃了法律维护。谈方表示,当事人放弃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一个是他们不想再提及这种事,因为伤害太大;二是当事人怕提起这事之后,周围的人会对他们议论纷纷。对于这种困境,谈方表示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缺乏强有力的见义勇为保障救助机制。
对于基金的未来,谈方的理想竟然是希望其最终自然消失。谈方说:“有人就问,这个也设个基金吗?我说我们也不想设,但是不设不行,我们通过设立这个基金来唤醒更多人关注这个事情,来化解这个风险,来让这个基金最后不起作用,甚至完全取消,那才是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目的。”
专家建议减轻善意救助者责任
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任教的李世刚博士告诉记者,目前许多国家都减轻甚至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在英美法系国家有一种法则被称为“好撒马利亚人法则”。比如,美国有法律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
在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以及我国的民法通则都设有“无因管理”制度,以规范那些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管理他人事物的情形。其实,这种制度的设计和实践就要求适当减轻管理人义务与责任、保护管理人的合法利益和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的道德和行为。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鼓励见义勇为之义举、危难相助之行为,呵护人之善心,免除行善的后顾之忧,我们的确需要适当减轻善意救助者的义务与责任。”李世刚说。
他同时认为,有许多案件发生争议,并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而可能是证据与事实的查实问题。在事实查清的情况下,才能谈责任的承担。
“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设立强制‘善意救助’的情况下,法官应在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根据已经查清和被证明的事实,严肃认定事件的性质,进而准确判定双方责任。”李世刚表示。
他认为,对于确已查清系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肇事司机就负有义务去帮助受害的行人,此时司机的救助行为的性质就不再是“助人为乐”了。当然,如果行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那么法官应在法律范围内依据过错程度考虑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据了解,在赔偿责任方面,目前我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人负主要责任而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比例的尺度并不统一。
(责任编辑:姬明华)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