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29 08:36 | 来源:南都网 2011-08-12 | 查看:1708次
涉事的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耀恒称只是受托在企业挂名
摘要:近日,一则题为《广西“权力哥”:无资注册千万公司 3万元买79亩商地开发房产》的帖子出现在天涯、凯迪等多家网络论坛,帖子内的图片材料显示,2003年7月10日,时任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的陈耀恒,在防城港下辖东兴市工商局注册了“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为1680万元。
这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显示,该地块使用年限为70年,而我国只有居住用地才有70年使用权,商业用地为40年。
这张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专用收据显示,该地块面积为52674.53平方米,实收金额3万元,单价为0.57元/平方米。
广西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耀恒,8年前在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任上曾出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该公司以3万元从政府获得79亩商业用地进行开发。陈耀恒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称,当时只是受人之托代为出任企业职务,得到过市领导的许可,而那块地原本是当地政府零地价出让,开发项目是为了方便当地政府主办交易会,公司为了便于商业开发主动掏了3万元给政府。
近日,一则题为《广西“权力哥”:无资注册千万公司 3万元买79亩商地开发房产》的帖子出现在天涯、凯迪等多家网络论坛,帖子内的图片材料显示,2003年7月10日,时任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的陈耀恒,在防城港下辖东兴市工商局注册了“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为1680万元。而后,这家公司以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当地政府手中获得52674.53平方米(约合79亩)商业用地,用来建设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
替表哥出面担任法定代表人
南都记者就此事向陈耀恒进行求证,陈耀恒回应,其出任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一事纯属受人之托,公司的实际运作与自己并不相关,也未获取好处。
据陈耀恒介绍,地处中越边境的东兴市每年都会举办中越商品交易会,东兴方面希望兴建一个交易中心作为永久会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领导曾亲自过问此事,最后敲定由原籍东兴的港商程万琦来投资建设这个项目,2003年7月3日,程万琦在东兴以“世界华商基金会”的名义,与“东兴市政府”签署“开发建设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项目的协议”。
陈耀恒说,程万琦在东兴市工商局注册公司时遇到问题,其资金都来自内地,但他又是外商身份,无法以内资的方式注册公司,在程万琦的建议下,由时任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的陈耀恒出任董事长。陈耀恒表示,他是程万琦的表弟,两人的母亲是亲姐妹关系。这一建议也得到当时防城港市几位领导的首肯。根据2006年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注册时有虚假出资行为
陈耀恒说,自己最初并不想接这个担子,因为“怕麻烦”,但他说:“有领导做我的思想工作,说这是亲表哥帮帮忙也没问题,其他人我不一定鼓励你去做,他也不会害你,后来这变成是政治任务,10月18日(东盟商贸交易中心)就要开幕,必须有个人来做。”陈耀恒最终同意担任公司董事长,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也顺利注册,陈耀恒代表程万琦作为股东,占有40%的股份。对于注册资金1680万元的数目,陈耀恒后来承认“这个都是虚的,不过六七百万是有的”。
陈耀恒说,公司成立后没多久,有新的投资方加入,产生了股权变动,他也于2004年3月辞去公司法人及董事长一职,改由其他股东担任。
79亩地原本是零地价出让
东兴东盟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后的主要任务,就是兴建东盟商品贸易中心,选址早已确定,就是位于东兴市北仑大道的那块79亩的土地。对于3万元换来79亩土地的使用权,陈耀恒说:“当初土地政府是不要钱就给了,但是公司的另外一位经营者张翰祥讲,你花一块钱买都要买,不能不要钱,以后商业性质就麻烦了,想搞房地产什么都不行,就提出用三万块钱来买。”这个说法尚未得到东兴市国土资源局的证实。
对于几乎是“零地价”的招商,陈耀恒称,“以前很多地方政府用很多零地价吸引外资,政府提供一块土地给你,但是你要按照政府的意愿来起建筑物,也要按照要求提供一些什么样的服务。”
南都记者致电东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廖锦宁求证此事,廖没有直接回应,只是称“有些情况电话上说不清楚,你过来才调材料给您看”。(南都记者 吴瑶)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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